當父母生病的時候,你願意賣掉房子給父母治病嗎?
我同學的老婆尿毒症。
我當初看望他們夫妻回家之後,腦子短路,忽然問了媽媽一句:我要是得了這病,媽媽會救我嗎?
她毫不猶豫說,肯定,以命換命都願意。不就捐腎嗎?
然後我為了遮掩自己那種心頭壓抑不住的哽咽,說,媽,你要是以後有個病啊災的……
她直接打斷:別胡說,媽媽都半隻腳入土的人了。要是得了不好的病,不花冤枉錢,不值得。
我當時就躲到衛生間里捂著毛巾哭了
我個人就問幾句。
給媽媽買過衣服嗎?
陪她過沒過過生日?
下過長壽麵?幫她擦過腳?
帶她去過好點的餐廳?介紹她給你身邊的朋友過嗎?
生病住院,給她遞過毛巾?洗過臉?梳過頭髮?端過尿盆?揉過腿?擦過身?
以上我媽媽曾經為我做過的,我不過是為了報恩償還。
我不和別人比。
我不是孝子,更不是媽寶,和她爭過,和她吵過,氣哭她,小時候拜她的棍棒教育,變得人性叛逆,更被她的某些家族至親觀念弄得甩門就走。
可是自從我爸癌症過世之後。
我和她相依為命。我忽然理解,作為父母,他們也是人啊,他們受過什麼良好教育嗎?說白了,無非不是摸索著怎麼來愛我們。
我是俗人,賤皮賤骨,僅僅覺得,父母愛不愛自己,大家心裡都清楚。
她愛我,哪怕她做的很多不對的,我都知道她是愛我的。省吃儉用。操勞奔波,別說房子,她半輩子的積蓄都存著說要為我置辦結婚的彩禮。
一個月在崑山靠上海那,只要我不回家,她能400塊,就過一個月,其中還包括水電費。天知道她退休之後的工資有6000,這麼節省我都搞不懂她。
我怨她的時候,她總是傻笑:就怕你有難處,媽媽可以幫你一點,別人父母雙全,你都是一個人闖蕩。我怕你結婚了,被你丈人家笑話。
她甚至說,我結婚之後,不會和我住一起,自己去租個最便宜的房子,不想影響我夫妻感情。
我覺得,我媽媽做到這個份上,我根本沒得選。
所以確實到了需要賣房救命,我絕對會毫不猶豫拿出來。父母願意為我以命換命,他們有難我一定拚死相救。
事實上,這房子本身就是她和爸爸的血與汗啊,給你了,就等於你的了?我有時候會自己對自己發問,一個人的父母對他的愛,是真的理所當然嗎?不好意思,這世上,多的是父母皆禍害,也多的是兒女來討債!
所以,人這一輩子,欠什麼不能欠良心吧,攤上愛你的爸媽,也是一種幸運!我媽媽不是完美的,但是她是及格的!
別的不想多說,更不想和評論里的任何人爭論,因為每個人的做法,是非曲直從來旁人沒太多資格說三道四,我有個愛我的媽媽,而我的做法也僅僅代表個人想法。
PS:如果我媽媽不愛我,或則這房子不是她饋贈我的,而是房子是靠我自己努力買的,那或許我真的會猶豫,權衡。很多時候就是窮。
可是還是要說一句,本來就是父母的房子,給了你,就是你的了?你睡在裡面能安生?
可有人說了,你若賣房子救你父母,那你妻子怎麼辦?
你不覺得這樣很丟人嗎?我用我母親教育我的一席話送你,她說了,你以後娶人女孩子要對人負責,只要她不出去偷漢子,打你罵你掐你,媽都不會幫你,只會向著她。因為媽是女人,媽知道女人多苦。另外,她父母以後老了,你要待人家像親人一樣,生病要用錢,不要猶豫。人要沒了,就什麼都沒了。
我媽才初中畢業,我想比你境界高多了。另外,連父母都不救的枕邊人。真到了娶了媳婦忘了娘的地步,那我個人選擇不結婚。我覺得一個人挺好,給我媽養老送終之後,如果有延續後代的意願,要麼領養,要麼去國外做代孕。
而我個人找老婆,一定是要找和我三觀一樣的女人。她對我媽多好,我就會對她和對她父母多好。如果對方不願意,那我和她根本不可能結合。
另外,再告訴你一件事,不是我顯擺,我父母留給我的郊區老房子我壓根瞧不上,我自己在一線城市已經買了兩套房子,雲南和重慶也有房產投資。
要是能賣了她那套,我還真求之不得。每次接她來市區住,死活都說呆不慣,兩三天就自己坐地鐵回鄉下了。你在為房子的事情操心的時候,我和我媽卻在為坐車還是走路更健康,市區還是郊區空氣,吃素菜還是吃魚肉更好,這種事吵吵。
所以,我說了,在這個問題下,我僅僅代表我自己的觀點。
因為我沒得選。或則說,於我,不需要賣房子,真不差這點錢。
TAG:天降俠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