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人是她兒子
前段時間,我們手上有一件盜竊案,案情比較簡單,證據也比較充分,因為監控錄像拍下了盜竊的整個經過。只是,實施盜竊的是一個老太太,她堅持說自己沒有偷,以為手機是別人掉的,就撿走了。最後,案件按照正常程序起訴到了法院。開庭前的某天,審判長告訴我們,老太太把自己的律師炒魷魚了,也拒絕了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師,讓自己的兒子辯護,可是,他兒子竟不是學法律的。這件事激起了我極大的興趣,畢竟讓不懂法的「親友」做辯護人的情況不多見。
鑒於本案還未判決,我不對庭審的情況以及案件事實進行評論,僅從情與理的角度做一點探討。
1.母與子的關係,最親密。或許因為孕育、生養的極其不易,母親這個角色蘊含了太多的辛酸,故而,絕大多數母親都會給子女傾注全部的愛,甚至包括生命。比如,災難來臨時,母親往往會選擇把生的機會留給子女。那子女也自然應當孝順,「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就是這個道理。母子這種親密關係,可以說是帶著基因遺傳的,其他的關係很難超越。
2.在老太太的眼裡,親情戰勝了理智。按理說,律師做辯護人才能最大限度維護自身權益,隔行如隔山,外行要在短時間內熟悉法律,難度比較大,搞不好還會幫倒忙。可是,老太太不這樣看,她認為比專業更重要的應該是信任。據我估計,律師應該是從專業的角度,分析了案情,認為案件事實清楚,勸老太太認罪,這樣一來法院還可以從輕。你想啊,老太太那聽得了這話,分分鐘把律師炒了魷魚。所以,老太太選擇了自己的兒子,不懂法不要緊,重要的相信她是清白的。
3.兒子願意相信老太太是無辜的。兒子大概會認為,一個退休的老人,不愁吃穿,悠閑而又愜意的在操場散步,沒有犯罪的動機,再者,她並不缺手機,多一個對她來說毫無意義。她一直以來善良正直,違法犯罪跟她應該沒有半毛錢關係。所以,正是這種相互信任,促成了母與子的黃金搭檔。
4.我個人認為,不能把堅持變成偏執,尊重事實或許就是尊重自己。基於母子的親密關係,信任是基礎,但是,對再親的人也不能盲從,當事實擺在眼前時,不能選擇視而不見,如果一條道走到黑,那就是偏執。我想,當作為辯護人的兒子看完全部卷宗後,證據會還原基本事實,在真相面前,兒子就應該轉而規勸老太太認罪,爭取獲得最有利的判決,而這,才是真正的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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