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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張表格教你秒懂採購流程各時間節點

現有採購包括工程建設和政府採購兩大體系。這兩套體系有時會有交叉,但因為適用的法律體系不同,對於招標採購流程各個時間節點的限制也有明顯的區別。在此,我們就時間節點做了一個橫向對比。

公告或發售

在政府採購項目中,需要對項目進行公告,根據招標方式不同,對公告期限要求也不同。

而工程建設及國際招標沒有公告期限的規定,但要求了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工程建設項目的發售時間是5日,國際招標項目的發售時間是5個工作日。

提交文件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在採購活動中,對於提交文件的時間設置也各有不同。

澄清或修改

招標公告出現需要澄清或修改的內容時,在工程建設項目、公開招標項目、國際招標項目中,招標人、採購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競爭性談判應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3個工作日前,詢價應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3個工作日前,競爭性磋商應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5日前通知相關當事人。

答覆詢問

對於詢問和答覆,在政府採購項目中比較統一,都是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出答覆。

異議或質疑

投標人或供應商對採購事項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向採購人或採購人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提出。對於提出方式,工程建設項目、國際招標採用「異議」,政府採購採用「質疑」。

異議或質疑的時間也有所不同。

異議或質疑回復

對於異議或質疑回復,工程建設項目和國際招標項目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覆,政府採購項目應當在收到質疑函後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

評審報告送交、確認、公示

在項目評審報告出爐後,各採購活動應公示或確定評審結果。在規定時間內,工程建設項目應公示中標候選人,國際招標項目應公示評標結果,政府採購項目應確定中標或成交供應商。

發布中標或成交公告

工程建設項目公示中標候選人,國際招標項目是對評標結果公示後自動生成中標結果。

因此,只有政府採購項目公示中標結果,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當自中標人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中標結果。

退還保證金

《招標投標法》及《商務部1號令》規定,合同簽訂後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政府採購項目對於中標人和未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時間不同,中標通知書發出後5個工作日內退給未中標人,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退給中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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