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按每千人口36名學齡前兒童配建幼兒園
教育
05-13
本報訊(記者 徐光明)近日,江西省贛州市發布《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及管理使用辦法》,要求全市城鎮住宅小區必須按照國家、省有關文件要求配套建設幼兒園,建設規模與居住人口規模相適應,按每千人口36名學齡前兒童配建相應規模幼兒園,並一律辦成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贛州市明晰了規劃、城建、教育、國資委等部門的職責。規劃部門在規劃方案論證時應邀請教育部門參與評審。教育部門將會同規劃部門嚴格審查幼兒園布局、位置和具體建設指標,確保有關技術指標和具體要求在審批規劃方案和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得到落實,並積極做好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的接收、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中國教育報》2018年05月13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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