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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陽女子拉橫幅歡迎被拘留人員「凱旋」,結果自己……

造謠:為達到意在貶低、損害他人或某種事物為目的,而捏造虛假信息, 迷惑誤導特定群體或廣大民眾的行為。

5月10日,赫山警方依法查處一起擾亂公共秩序案,違法行為人徐某英(女,43歲,赫山區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事發原由

滄水鋪鎮白馬壩村村民孔某生因在「白馬壩村益村平台」微信群發布「會有一些毒泥巴從桃江運到白馬壩村填埋,這些毒泥巴已經導致桃江幾十人得肺結核」的不實言論,引起村民恐慌。4月12日,孔某生被赫山警方依法查處。

4月19日,當地村民數十人聚集在益寧城際幹道,敲鑼打鼓,持「歡迎孔某生凱旋歸來」橫幅非法遊行,公然挑戰法律和社會公序良俗。有關視頻和照片在微信、互聯網等網路平台流傳,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接報後,赫山警方高度重視,迅速開展調查,查明了事件真相,鎖定主要違法嫌疑人為滄水鋪鎮白馬壩村村民徐某英。

5月9日,民警將徐某英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調查。經詢問查實,今年4月份,赫山區委區政府啟動原益陽銻品冶煉廠歷史遺留廢渣處置治理項目,4月11日18時許,滄水鋪鎮白馬壩村村民孔某生以「維權」為名,在「白馬壩村益村平台」微信群發布不實言論,製造恐慌,煽動當地群眾抵制項目實施。4月12日,公安機關對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孔某生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在孔某生被拘留期間,部分村民提議在孔某生拘留期滿回家的當天,組織村民從村上出發沿益寧城際幹道歡迎孔某生,徐某英積極響應參加。於是,4月19日,在徐某英等人的積极參加下,一出歡迎孔某生「凱旋」的鬧劇如期上演。

5月10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赫山公安分局依法決定對徐某英行政拘留7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以案釋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來源:赫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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