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美男子誤入尼姑庵,頻遭女尼迫害為哪般?
儒釋道三教合一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特徵,「三教」之中,佛教作為唯一舶來品之所以能夠經久不衰,自然是有其魅力所在。佛教一度受到中國統治者的追捧,比如南北朝時的梁武帝和唐周時期的武則天。但是,佛教在中國也曾經歷過低谷期,比如明朝。
佛教在明朝被厭棄,被妖魔化,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明朝皇帝大多篤信道教,與佛教有信仰衝突;另一方面,佛家本身也在這一時期出了嚴重問題,以致引起群憤。
我們常說「佛門凈地」,誠然,總體上老說佛教和佛門弟子都是非常純凈而值得尊敬的。但是,佛教的聖潔卻在明朝時期屢遭褻瀆。熱愛古典文學的讀者不難發現,明代話本小說,從「四大奇書」到「三言兩拍」,其中的佛門弟子要麼是殺人越貨的「惡僧」、「惡尼」,要麼是穢亂佛門的「淫僧」、「淫尼」。其中最為後人所熟知的就是《水滸傳》中與潘巧雲偷歡的「淫僧」裴如海,以及《金瓶梅》中與和尚私通的「淫尼」薛姑子。
藝術來源於生活,明代作家把和尚尼姑的形象刻畫得如此不堪,也是以社會真實為依據的。明朝確實是「佛門凈地」的禮壞樂崩之時,聳人聽聞的寺院醜聞層出不窮,其中又以尼姑迫害美少年的案件最為後人所津津樂道。
明成祖永樂年間,一位青澀少年誤入寺廟,被一眾尼姑強留,數日後力竭而亡,慘被分屍掩埋。
明英宗天順年間,一位趕考舉人借宿寺廟,幾月不得出,被救出後已骨瘦如柴,沒了人形。
明神宗萬曆年間,大臣周儒教的巡視江南,破獲「尼姑強留少年致死案」,轟動一時,朝廷下令重罰涉案一眾女尼,以豬肉價錢賣與單身漢為妾為奴。
這一系列案件激怒了百姓,也激怒了明朝統治者。早在明太祖洪武年間,朱元璋就曾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許為尼姑女冠」。而到了明惠宗建文年間,朱允炆又把女子出家年紀提升到59歲。也就是說,年輕女子不得出家為尼,以免穢亂佛門。這種對於尼姑年齡上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確實杜絕了醜事發生,但是到了明朝晚期,隨著這一限制的減弱,尼姑作亂之事則愈演愈烈。
明朝之所以淫尼頻出,是有著其特定的歷史原因的。宋明理學在明朝時達到高峰,女子受「三從四德」思想的迫害達到極致。很多年輕女子出家為尼並非是出於對佛教的信仰,而是出於逃避苦難欺壓,尋一處安身之所。因為這些女尼並非真正意義上的佛門信徒,所以她們在長期壓抑中很容易放開自我約束,做出有傷風化的事情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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