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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藝節目抄襲成風:明知是抄襲,硬著頭皮也要抄

「一線傳媒人都在關注的公眾號」

最近幾天,《最強大腦》被河北衛視被另一檔的節目《我中國少年》抄襲的新聞在行業內鬧的沸沸揚揚,無論從節目模式、道具擺放、鏡頭剪輯上,兩檔節目都保持著相當高的相似性。有網友總結到,國產綜藝抄了這麼多年,這次終於抄到自己人頭上了。

近幾年來,綜藝節目抄襲在行業內早已見怪不怪,雖然網友一直吐槽,但抄襲綜藝依然能順利播出,有的還賺的金滿缽滿。可能是由於抄襲越來越明目張胆,今年以來,反抄襲反盜版的呼聲越來越強。最先站出來的,自然是被國產綜藝抄了很多年的韓國。

2月,韓國國會通過《文化產業內容振興法修訂案》,法案指出,如果再有國外綜藝節目抄襲和「山寨」韓國文化產品,那麼韓國政府將根據這一法律向他國外交部和行政機關提出要求,進行跨部門合作。消息發出後,《人民日報》《環球時報》等多家權威媒體發文支持,痛批部分國產綜藝的抄襲行為。

不久,在今年4月的戛納電視節上,國際模式版權保護協會FRAPA點名《偶像練習生》抄襲《Produce101》,二者的相似度高達88%。最火的流量網綜在法國被人當著全世界的同行的面公開diss,真的是丟人丟大了。

回顧這些年被指抄襲的綜藝節目,節目模式雷同,故事情節雷同,鏡頭雷同,甚至是參賽選手和觀眾的一顰一笑,都要保持「原汁原味」的照搬照抄。

早些年,被指抄襲的綜藝還出來澄清幾句,現在,越來越多的節目組連回應都懶得回應了,擺明一個態度:我們知道我們抄了,但是沒辦法,硬著頭皮也得抄。

抄襲不停,反映出國產綜藝一直以來在創新上存在的「硬傷」,但另一方面,一些客觀原因也使得抄襲現象愈發嚴重。分析抄襲不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層面。

節目研發是一項「划不來」的買賣

想要研發一個新的節目模式,可不是說來就來的,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相比之下,抄襲就顯得既經濟又實惠。

節目研發是「細活」,更是「慢工」。對於絕大多數的節目來說,完成現有的一系列工序本來已經算不上輕鬆,花精力在節目研發上,很難取得近期收益,有時還要承擔失敗的風險,實在是一門「划不來」的買賣。

節目研發常常面臨著重重阻礙

節目創新是真的難。這裡說的「難」,不只是說研發原創節目是一件費心力的事,更在於在節目研發的過程中,需要在各方之間反覆周旋。

一季度大熱的《聲臨其境》在立項前就遭遇了這樣的窘境,「配音題材,碎片化的內容」,節目總導演徐晴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這樣的一檔節目在立項初期並不被大多數人看好,甚至是diss」。

想要完成原創節目的立項,需要的不僅僅是好的idea,還需要大量的可行性分析和破釜沉舟的勇氣,更重要的,需要一個「膽子大」的領導。

新節目需要試錯的機制,需要靜下心來不斷的調試,可是事實卻常常事與願違。迫於經營的壓力,不少電視台節目在上馬前必須招到商,否則節目不予立項。

在市場上,「抄襲節目」的招商往往比「原創節目」容易的多。比起「生死未卜」的原創節目,「抄襲節目」大多有已經大獲成功的節目背書。廣告商不願承擔風險的心態,從客觀上成為了節目抄襲賴以生存的土壤。

另一方面,不是所有的電視台都可以像頭部衛視一樣,擁有大量節目研發的資源、人力以及配套政策體系的支持。

對於一些弱勢的電視台和製作單位而言,自身平台影響力十分有限,與其把有限的經費布局在節目研發上,還不如複製和抄襲節目「搏一把」來得實在。

節目抄襲的根源在於行業浮躁

除了抄襲成風,國產綜藝近些年扎堆現象也十分嚴重,「雙胞胎」、「多胞胎」節目數不勝數。

近些年來,「抄襲」和「扎堆」幾乎成為了國產綜藝市場的主旋律。隨著文化市場的進一步繁榮,電視綜藝和互聯網綜藝的在最近幾年接連井噴,由《中國好聲音》《爸爸去哪兒》等現象級節目掀起的「海外模式熱」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國內電視綜藝質量的提升。

在這樣的背景下,綜藝廣告費用不斷提高,大量的熱錢和資本瘋狂湧入電視綜藝和網綜市場,這些跡象都表明,國產綜藝已經進入「大製作」的時代。

然而,在「瘋狂賺錢」和「瘋狂燒錢」的背後,是國內綜藝市場的愈發浮躁。大量的資金湧入助長了一系列的投機行為,這其中就包括節目抄襲和扎堆。無論是廣告商、製作單位還是播出平台,都生怕錯過任何一個能「割韭菜」的機會。

在這種功利心驅使下,為了搶佔市場,很多項目倉促上馬,缺乏最基本的論證。這也是近些年來很多高投入的綜藝最終折戟的主要原因。縱觀近些年來的現象級綜藝,沒有一檔是靠複製粘貼就取得成功的。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爆款需要運氣,但複製一定成不了爆款。

想要徹底杜絕抄襲,還需要政策支持

2016年,廣電總局下發《大力推動廣播電視節目自主創新》的通知,被行業和媒體稱作「限模令」,旨在通過限制模式引進的方式來促進電視節目的原創。「配套設立廣播電視創新創優專項經費,鼓勵原創綜藝『走出去』」等政策也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國產綜藝的創新。

但在另一方面,由於缺乏對於抄襲行為的懲罰機制,除了輿論的壓力,節目抄襲行為似乎不需要付出其他代價。於是,面對巨額的利潤,很多從業者明知故犯,甚至已經將抄襲當作了一種習慣。

好的創意需要良性的機制保駕護航,無論是對優質原創內容的激勵還是對抄襲行為的約束,都是對內容原創者權益的保障與尊重。

編輯:傳媒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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