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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第六感

即使你對神話不太熟悉,也應該能看懂這幅畫:

對於即將離開的男人,女人一邊說著「你不要走」,一邊發揮自己的全部魅力極力挽留。

然而終究還是無法阻止男人遠行的腳步,我們甚至能從畫面中讀出這樣的預感。

美艷的維納斯自然魅力無窮,而這幅作品中丘比特萌態十足、令人忍俊不禁的動作也是一大亮點(可惜臉一點兒也不可愛)。

丘比特站在維納斯這邊,為了不讓阿多尼斯(Adonis)離開,不僅雙臂緊緊抱住他的大腿,連圓滾滾的小短腿也在一起用力。

魯本斯希望通過這樣的場景,表現出阿多尼斯內心的猶豫不決。

另一邊,提香筆下的同一主題作品中,丘比特陷入了沉眠。

愛神丘比特的沉睡意味著愛的消失,即是說阿多尼斯對維納斯已經沒有愛了。

與魯本斯版的阿多尼斯相比,這位仁兄俯視維納斯的眼神異常冷漠。

那麼,畫中的這三位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

某一天,維納斯正在與胖兒子丘比特玩耍,一支箭突然從丘比特背上的箭筒里飛出,射中了她的胸部。

雖然傷勢不重,但丘比特的「愛情之箭」威力巨大,讓維納斯在瞬間就被愛情的烈焰包圍。

而她愛上的人,就是正好在那時遇到的下界人類——阿多尼斯。

(魯本斯筆下的丘比特會牢牢抱住阿多尼斯的腿,也許是這個孩子也覺得自己必須為這件事負責吧。)

事實上,這位阿多尼斯的出生,與維納斯有非常非常深的淵源。

請各位回憶一下「男人的『皮格馬利翁』幻想」這一節,塞普勒斯國王皮格馬利翁愛上了自己創作的雕像,於是到維納斯的神殿中祈禱,請女神賜予雕像生命,最終如願以償,抱得美人歸。

兩人結婚之後生下了帕福斯,帕福斯生下喀倪剌斯,而喀倪剌斯生下一個名叫密耳拉的女兒。

身為皮格馬利翁曾孫女的密耳拉,由於疏於供奉維納斯,而被女神記恨。

維納斯的懲罰依然很嚴酷。她命令丘比特射出愛情之箭,設計讓密耳拉愛上自己的親生父親喀倪刺斯。

密耳拉愛得如痴如醉,居然偽裝成其他女人每夜潛入父親的卧室。

然而,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當真實身份被父親拆穿,密耳拉羞愧難當只得離家出走,在森林中流浪了9個月。

這時,她的腹中已經懷上了因亂倫產生的罪惡之子。

接近臨盆時,密耳拉向天祈禱,自己已經無法活下去,也沒有顏面前往冥界,請將她生與死的權利一併沒收:這份請求被上天接受,密耳拉在轉瞬間變成了一棵沒藥樹。

(從這種樹上取得的樹脂就是沒藥,據說是密耳拉的眼淚化成的。這種神聖的香料是耶穌出生時東方三博士贈送的禮物,可以作為防腐劑和鎮靜劑使用,同時也是抑制性慾的藥劑。然而它卻由一個犯下近親亂倫大罪的女子化身而來,實在意味深長)

不久,一個天使般的男孩從沒藥樹的裂縫中降生。這就是阿多尼斯。

他被森林中的寧芙撫養長大,成為一位擁有稀世容貌的花美男。

而多年後維納斯愛上阿多尼斯,簡直就是古希臘版的「現世報」了。

由於前世開始的各種因緣際會重疊交錯,造成現世繁複錯雜的人際關係,這與歌舞伎中因果輪迴的世界觀非常相似。

回到維納斯與阿多尼斯的故事。愛上了阿多尼斯的愛欲女神自此之後就不再返同天界,不分晝夜與阿多尼斯廝守在一起,不願分離。

阿多尼斯愛好狩獵,經常馳騁於原野、山間,於是維納斯模仿狩獵與月之女神黛安娜,緊緊跟隨在情郎身邊,所以大部分名叫「維納斯與阿多尼斯」的繪畫作品都會在背景里畫上森林。

作為一個擁有大把時間可以揮霍的年輕人,阿多尼斯從來不在乎行動的後果,這讓擁有永恆之美的女神非常擔心。

狩獵時,經常發生獵人與獵物角色對調的情況,野兔、鹿一類的溫順動物倒也罷了,但與熊、狼、野豬等猛獸對峙時就可能有生命危險。

為了讓年輕的戀人遠離危險,維納斯只能像個年長的妻子一樣反覆勸說:「雖然你擁有讓我也迷戀不已的魅力,但野獸可不吃這一套。」

「真是個啰嗦的女人,我愛怎樣就怎樣,不用你多嘴!」——阿多尼斯也與大部分男性一樣,對女人的話表面上滿口答應,但心裡卻毫不在意。

於是,當獵犬因發現野豬而開始狂吠時,他也立刻熱血沸騰,一把抓起長槍,準備從維納斯身邊離開(說不定他連丘比特都會一腳踹飛)。

故事說到這裡,我們不是不能理解男人心中的浪漫情結——拒絕美女的挽留,為了事業、夢想而勇敢打拚。

但是,也絕不能小看了女人的第六感。當女人覺得「危險」、「好擔心」的時候,一般都會靈驗,務必要當心哦!

言歸正傳。

維納斯除了阿多尼斯之外,還有一個戀人,就是戰神馬爾斯(參閱「滿不在乎的維納斯」一節)。

他對於自己被維納斯完全遺忘非常不滿,所以一直伺機殺掉阿多尼斯:獵犬們發現的野豬其實是馬爾斯變身而成的,所以面對全副武裝手持長槍而來的人類青年,這隻野豬能輕而易舉地用獠牙造成對方的致命傷。

不僅如此,馬爾斯還對不忠的戀人施以了小小的報復:當維納斯聽到阿多尼斯的慘叫慌忙趕到他身邊時,馬爾斯設下圈套讓自玫瑰的花刺扎中維納斯的腳底,鮮血流淌到白玫瑰的花瓣上,令玫瑰變成了紅色。

原本玫瑰是維納斯的聖花,在此之前只開白花,但此後就開出紅色的玫瑰。

在這個神話故事中,還存在著另一種花的誕生傳說。

阿多尼斯在維納斯的懷裡死去了。他的鮮血滴落在地面,當維納斯哭著灑下涅塔爾神酒,血紅的銀蓮花(anemone coronaria)從阿多尼斯的鮮血中盛開。

這種花因輕風吹拂而綻放,轉瞬又在下一季的風中凋零,花期極短,卻因為這份脆弱和虛幻,顯得尤為美麗。

銀蓮花的語源也來自希臘語的「anemos」(風)。

銀蓮花本身生長在中東一帶,這種花與「死亡」息息相關。

阿多尼斯死亡的傳說被認為是古代中東諸國豐收祭祀的一部分,古代中東人把祭品的血灑在土地上,以此祈禱大地的豐收。

我們的眼前是這樣一幕場景:

山野的紅土隨著春雨流向大河。如血液般暗紅的河水緩緩流淌。河流兩岸,一片片鮮紅的銀蓮花隨風搖曳。

近處,祈禱來年豐收的村民們舉刀殺死身為祭品的年輕人,噴涌而出的鮮血滲透到大地中。

遠處的某個地方,死去的年輕人的戀人也淌下了血色的眼淚。到處都是血紅色、血紅色、血紅色……

不知從何時起,這些真實的悲劇被納入維納斯的悲戀故事中,作為神話傳說流傳至今。

不過話說回來,這段愛情對維納斯來說無疑是場「悲戀」,但阿多尼斯心裡是怎麼想的呢?

無論是阿波羅多洛斯的《書庫》(Bibliotheca,公元前1世紀左右),還是布爾芬奇的《希臘-羅馬神話》(The Age of Fables),都沒有寫到這一點。

這位花美男在得到愛欲女神的榮寵後,究竟是喜不自禁、得意揚揚,還是因為無法拒絕而勉強接受,又或者最初很開心。但不久就厭倦了,我們不得而知。

也許神話典籍的作者們特意留出一些空間讓讀者自行想像,但也可能就像童話故事中經典的等式——「與王子結婚」=「人人稱羨的幸福生活」一樣,「被維納斯所愛」也等於「沒有後顧之憂的,徹底的快樂」吧。

在文學性描述較多的奧維德《變形記》(公元10年左右)中是這麼寫的——「阿多尼斯比年幼時更為俊美動人,甚至深受維納斯的青睞,這也讓他為母親(愛上親生父親的密耳拉)報了仇。」

但這種程度的描述還是比較籠統,阿多尼斯究竟是憑自己的意志,為了復仇才與維納斯戀愛(那麼他的下一步計劃是甩了維納斯?),還是從客觀結果來看算是為母復仇了(因為自己的死讓維納斯傷心欲絕)?

《變形記》也還是沒能說清楚。

正因為沒有定論,畫家們才在作品中加入了自己對故事的解釋。提香版的阿多尼斯,無論維納斯如何哀聲挽留,都毫無動搖之色。

如前文所述,沉睡的丘比特代表阿多尼斯心中的愛已然缺失,或者說愛已死去。

有人認為莎士比亞曾見過這幅畫(1554年左右繪製)的複製品。

理由是莎士比亞在1593年撰寫了長達1194行的詩歌《維納斯與阿多尼斯》(Venus and Adonis),在其中給出了年輕人始終拒絕女神之愛的新解釋,被認為可能是從提香的這幅畫作中得到了靈感。

莎士比亞筆下的維納斯是個怪力無雙的豪放女:她用刺激的語言挑逗阿多尼斯,想教他領略肉體的歡愉,但年輕的獵人對此毫無反應。

維納斯惱羞成怒,決定來硬的。正好阿多尼新騎在馬上,維納斯便一隻手抓住韁繩,另一隻手直接把心愛的花美男連人帶馬鞍一起扯了下來(和赫拉克勒斯有得一拼,見「『英雄』誕生」一節)。

然後她一把按住掙扎的阿多尼斯,強吻了人家。雖然已經做到了這個地步,但阿多尼斯還是寧死不從,兩人就這麼白白折騰了一夜,迎來了第二天早晨的太陽,最終維納斯還是沒能阻止阿多尼斯前去狩獵野豬,眼睜睜看著小情郎被豬拱死了……

這首詩簡直是為提香的畫而寫的嘛!

如果莎士比亞先看到的不是提香的作品,而是魯本斯創作的《維納斯與阿多尼斯》(不過這是將近1個世紀之後的繪畫作品,客觀上是不可能的),詩中的故事發展會不會截然不同呢?

魯本斯版的阿多尼斯並未表現出明確想要離開的意思:他的手臂被維納斯的「美與情慾」扯住,腿被丘比特的「愛」緊緊抱住,所以心中依然戀戀不捨。

阿多尼斯的身體並沒有朝向獵犬,而是向著維納斯的方向傾斜,與提香版阿多尼斯決意離去的肢體語言形成鮮明對比。

整個畫面呈現優美、哀傷的離別氛圍,展現出魯本斯浪漫的一面。

大部分日本人都對魯本斯筆下豐滿過頭的女性裸體沒有太大好感,但這位維納斯卻沒有膨脹、臃腫的感覺,她膚白勝雪、肢體溫潤,加上那雙頰緋紅、眼含秋波的表情,反而會令觀者對她一見鍾情吧。

也許你會覺得她胖,但這只不過是受了現代瘦過了頭的時尚觀的影響,維納斯的雙下巴在當時被看作有女人味、溫柔的象徵而大受歡迎,甚至有個別纖瘦的委託人,還特別要求畫家在肖像畫中為自己加個雙下巴。

讓我們再來看看維納斯的腳,請注意她的右腳。腳的拇指朝著第二根腳指頭側彎,這是明顯的腳拇指外翻癥狀,看起來好痛。

全年365天都赤條條還光著腳的維納斯怎麼會腳拇指外翻?這可能是魯本斯的女模特的癥狀吧。

很有意思的是,當時女性的鞋子雖然鞋跟比現代要粗很多,但是七八厘米的高度最為流行。

也就是說在我們熟悉的長裙造型下面,當時的女性都穿著高跟鞋。而長年累月穿著高跟鞋的後果,就是腳拇指外翻。

這是從古至今時尚女性的共同煩惱,但魯本斯似乎沒有察覺到這一細節,照本宣科地讓美神維納斯的腳也患上了時尚病。

彼得·保羅·魯本斯(Peter Paul Rubens,1577-1640)是構築了佛蘭德斯繪畫黃金時代的天才畫家。

如果要列舉他的過人之處,那真是令人目不暇接——帥氣的外表,健康、長壽、完美的伴侶(而且有兩位)、博古通今的學識、能熟練運用多國語言的才能、經營大型工作室的管理能力、作為外交官的才幹,當然還有他出類拔萃的繪畫天賦。

綜上所述,如果他人品不好反而就顯得奇怪了,所以理所當然地,魯本斯深受各方敬愛,財富和名譽就像雨點兒般落在他的人生道路上無論生前還是死後,他的人氣都不曾衰退,能夠一生像自己的繪畫作品一樣滿載幸福,實在是少之又少的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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