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投資愛情才能不至於人財兩失?
上禮拜在新聞上看到有位男生說為了追求心儀的女孩子,幾乎每個禮拜都帶她去吃海鮮、品田牧場、貴族世家牛排...等好料,在她生日時也送給對方價值約2400左右的隱形眼鏡,結果仍沒成功打動芳心,於是在女孩拒絕交往後要求將禮物的錢退回,還自認很貼心地只收新台幣兩千,引來網友一陣熱議。
我一直覺得台灣的男生很辛苦,從追求到交往甚至結婚,往往都跟「出錢」脫不了關係,因為整個社會的認知就是:
1、求愛,男人該主動,既然是採取主動,那麼約會所產生的花費自然要男生負擔,「因為是你開口約對方出去的」。不過,就算是女生開口邀約男生,男生還是要付錢,因為那叫做禮貌。
2、結婚成家,男人該負擔多數開銷,從婚禮細節到聘金準備都該負責,金額還不能太小,因為那代表你誠意不足。更不用說婚後生活費的負擔也全部扛,因為那是義務也是責任,如果要求女生也要平分,就會被說成沒肩膀沒擔當,壓力實在很大。
3、如果婚姻以離婚收場,當初所付的大聘、小聘、婚禮錢,自然是覆水難收,日後還有贍養費等著男人面對,有過婚姻的下場是如此,遑論新聞里的男生還只是處於追求的階段。
問題就在於愛情這條路上,不分男女,假使你愛得更深更多更濃烈,無論是錢財還是感情,肯定都是付出比較多的一方,結論是人財兩失不分性別,那停損點該如何設才好?
金融界有句話是這麼說的:「投資有一定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請詳閱公開說明書」。以新聞里的男大為例,追求期間請吃飯送禮物所需的花費,那都是他的投資開銷,好比男人在酒吧看見喜歡的異性,若想認識攀談,第一步是先請喝酒,但如果接下來只是純聊天而沒有達到帶回家的目的,難道他能要求女生把酒吐出來嗎?按常理不會(除非他是神經病),因為那杯酒錢是他的投資。
投資是希望能得到之後發生的利息,連本帶利賺到,那是你有頭腦有手段,知道何時該放,見好就收,那隻基金又夠好,彼此相得益彰。但投資其實也看運氣,就算你的眼光精準猶如巴菲特,也難免會有虧損的時候。所以投資的原則是不能傷筋傷骨,意即本金要顧,才不至於傾家蕩產。可怕的是有些人「投資」跟「賭博」傻傻分不清楚。
最後,斂財人人都會,各有巧妙不同,她在你眼中也許是女神,但實際上她可能只是神棍,奉勸世間男女不要傻到想用錢買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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