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算是死了?得看死在哪個區
二十五歲的薩隆.奧安努努Shalom Ouanounou,哮喘入院,在去年九月份被宣告死亡。判斷依據是他的大腦已經沒有知覺反應,也失去了自主呼吸能力。醫院簽發死亡證明,準備拆除他身上的醫療設備。
家人不同意,他們是正統派猶太教徒,相信呼吸和心跳終止才是真的死。加拿大的法院認為可以,駁回死亡結論,並允許繼續使用維生設備。患者心臟在今年三月停跳。
大部分先進國家的醫院都會做出同樣判斷:不可修復的全部腦功能喪失,就是最標準的死。在這界線之上,美國一些州要求更多的旁證,比如顱內血流狀況。英國則稍低於這條線,他們只要求證明腦幹死亡,因為這位置已經坍塌的話,大腦其餘部分就算還活著,按現在技術也無法回生。
心肺一般都跟大腦同時熄火,所以臨床上這不是個常見問題。但生死的清晰界定依然極之重要,因為死亡是社會活動的重大端點:哪個時刻才算喪偶?哪個時刻保險該兌現,醫保又覆蓋到哪一步?甚至,什麼時候總統能宣誓入職。人類在這事上始終未能協同,在一些國家眼裡的死者,在別的國家或許照舊有生者人權;甚至在一個國家裡,不同州之間都有爭議。於是每次出現一個「活死人」,生死的邊界就像琴弦一樣被彈得嗡嗡響。
腦死標準最惹爭議的地方,是越來越多案例表明大腦的各部位不會同時死亡,比如有時下丘腦會堅持分泌荷爾蒙。2013年美國有個姑娘Jahi McMath被宣告腦死,但她被判「正式死亡」後還來了趟月經menstruating。看維基,這官司還在打。
以前,死的定義沒現在這麼複雜。直到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戰勝國們的醫學技術飛升,出現一系列能讓肉體繼續「存活」的維生設備,才讓生死的邊界模糊了起來。
圖文幾乎無關,感謝小棒供圖
三個理由
發達國家的政府和醫學界多數把死亡標準定於大腦,有三個原因。首先,是西方哲學習慣明確區分心靈和肉體,側重心靈,而大腦相當於心靈的伺服器,這器官損毀了「人」就消失。不像有的國家更重視心臟。
其次,是成本。以上文的奧安努努為例,他多「活」的五個月,花費了四十萬美元。是消耗龐大資源維持一個腦死者的生命體征,還是把這些資源用在別處?對陌生人而言是個簡單的取捨。
三,為器官捐獻開源。腦死者的器官更適合移植,而按心肺停跳為死,很多器官取出時都不夠新鮮了。在一些國家,這項考慮是公開的。1994年印度頒布器官移植法,其中條例仿效英國,以腦幹死亡為準。1997年,同樣器官源極度短缺的日本努力尋求一個折中方案,立法讓醫院對有意捐獻的病人採取腦死標準,而不是一直執行的心肺死——在日本傳統觀念里人是個整體,你很難說服家屬接受,眼前手心依然溫暖甚至臉色紅潤的親人,因為大腦停止所以已經是具活屍。
發展中國家更常採用心肺死標準,經常是信仰原因。比如非洲人就有不少依然相信只有自然壽盡自己才能在死後加入祖靈,腦只是器官之一。也有些國家單純只是因為沒有足夠的醫療技術給腦死病人維生,於是順應民俗。
問卷調查顯示普通人其實說不太清什麼是腦死。不過在介紹相關知識後,即使是在日本做的調查,大眾似乎也願意接受以腦死為準。但是理智上接受是一回事,不是所有人在親人床畔都能繼續思考。人們會反悔,醫生會犯錯,改動標準、各國接軌,意味著源源不斷的新衝突。
長路漫漫,世界範圍的爭議還未有消停的跡象。隨著醫學精進、各國差距拉寬,這些分歧或許會越來越響亮,但這些聲音很少會傳入人們的起居日常。生死的長弦永遠在角落裡輕顫,輕顫,直到有一天我們在自己枕邊,聽到那寂靜的琴聲。
原文標題:《When death is not the end》,Print edition | International ,Apr 26th 2018
本文譯自 economist,由譯者 梁兵 基於創作共用協議(BY-NC)發布。
※Reddit:只有獨生子女才明白的事
※Reddit:我在高速公路上丟了一隻鞋
TAG:煎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