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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尋常事 浪跡留豪情

浪跡江湖憶舊遊

故人生死各千秋

已擯憂患尋常事

留得豪情作楚囚

1931年4月29日,惲代英在南京江東門被殺,時年36歲。這是他在獄中寫的詩。

極其洒脫,充滿豪情,卻又有些許沉重。

毛澤東後來回憶說:「惲代英同志是一個極重感情的人。在他身上有一股豪氣,助人為樂,服務他人,這種品格十分高尚。」 朋友、學生們談起他 ,都常常聯繫到摩頂放踵以利天下的墨子;他自己也視墨子為榜樣。

惲代英曾說過:「我身上沒有一件值錢的東西,只有一副近視眼鏡,值幾個錢?我身上的磷,只能做四盒洋火。我願我的磷發出更多的熱和光。我希望它燃燒起來,燒掉古老的中國,誕生一個新中國。」

讓人不禁想起魯迅的話:

「所以我時常害怕,願中國青年都擺脫冷氣,只是向上走,不必聽自暴自棄者流的話。能做事的做事,能發聲的發聲。有一分熱,發一分光,就令螢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裡發一點光,不必等候炬火。

此後如竟沒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倘若有了炬火,出了太陽,我們自然心悅誠服的消失,不但毫無不平,而且還要隨喜讚美這炬火或太陽;因為他照了人類,連我都在內。」

時代不同,際遇不同,但能否再借魯迅的詩問一句:「豈有豪情似舊時?」

暫且「有一分熱,發一分光」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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