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現「梅花樁陣」
中國的老百姓絕對比外國人懂的知識多!為了不買到假冒偽劣商品,你就要擦亮雙眼,火眼金睛的提高你的識別各種商品的真偽能力,知曉各種的食品衛生法條;為了不被僱主將你當猴兒一樣耍的欺詐你的勞動所得,你就得知曉各種國家基本勞動大法去維護自己的權利;為了舒心的安居樂業,就要通曉各種的物權法....所以,現在社會確實已經進入到了「法制社會」。
各位可以看看下面這個小區的現狀:
看完上圖,是否有進了梅花陣的感覺?你若沒有腳步靈巧,閃轉騰挪的功夫,都進不了這「練武場」。實際以上只是北京市順義新城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榴景秀苑小區內景,小區內道路寬也就5-6米,總長不夠百米,卻用每個間隔不夠一米的130餘個樁子密密麻麻隔離開來。美其名曰為了消防,要治理小區內亂停車問題。
2018年5月1日前,隨著裝修季的到來以及入住小區業主的增加,小區停車確實有些混亂。道旁到處都是業主以及運料、運傢具的大小車輛,有時確實雜亂。5月1日物業方貼出禁止小區業主車輛入住後,小區內的車輛在明顯下降,現在再去小區,見到的就是來往小區送貨的各種車輛,在這種情況下再設立這樣的立樁,那就只能認為物業另有所謀了!
若是從消防出發,現在小區內道路總寬也就五六米,再設立這些樁子後,小型機動車進入掉頭都捉襟見肘,若消防車就更是難上加難。本小區屬於高層建築,國家的消防法中明確規定:當建築的沿街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應在適合位置設置穿過建築的消防車道,為防止火災時建築構件塌落影響消防車道正常作業,消防車道距外牆宜為5m,至少達到3.5m寬,消防車道寬度不應小於4m,消防車道上空4m以下範圍內不應有障礙物。並保持24小時暢通。穿過高層建築的消防車道,其凈寬和凈高均不宜小於4m。消防車道與小區高層建築之間,不應設置妨礙登高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通過以上國家對小區內消防通道的硬性規定來看,本小區也不該在狹小的小區道路內再設立這樣的樁子。
從物業方來看,若是重視小區內消防問題,應該是未雨綢繆、防微杜漸為主,而不是被動的去接受一些事情的發生。此小區從去年12月底有陸續住戶入住,至今不到半數,就消防問題也確實嚴重,在過往的兩個月中先後出現租戶因使用燃氣不當而引發火災的事件。
通過以上實際分析,此次立樁不是凈化小區環境也不是為了消防服務,那就是為了最終目的:逼迫業主購買高價的車位。
此小區是政府普惠於民的政策房,非商品用房。這些居民若有足夠的積蓄也不會等著國家政府出面去解決住房問題。即使是政策用房也需要幾百萬的投入,住戶們不是公積金貸款就是商業貸款並且還要向親戚借款籌集而購。開發商在明知此種情況下還向眾業主開出50萬一個的天價車位。
現在的問題就是:開發商為何這樣逆天而行,政府都三令五申的強調「房子是用來住的,而不是用來炒的」,難道不能炒房就開始炒車位了嗎?明明是業主們公攤的地上位置,為何物業在不經過業主同意後,私自進行立樁行為?難道小孩子都知道的-別人家的東西你不能任意處置的道理都不懂嗎?最氣憤的是:開發商牛,物業牛,可以肆意妄為,不聽業主的意見,業主最起碼的知情權總該有的吧?難道購買國家政策房的業主就沒有了尊嚴?就不是正常的消費者了嗎?
請開發商、物業不要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改變思想,支持政府的普惠於民工作,積極的改進與廣大業主的關係,正面解決廣大業主的問題。不要給政府添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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