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屠刀難成佛的民國軍閥——孫傳芳
在民國時期,軍閥彼此混戰毫不留情。但是,軍閥失敗後基本都以退出紛爭而結束自己的軍閥生涯,倒也能落個善終的結果。可是,孫傳芳卻偏偏沒有那麼幸運,即使他已經放下屠刀仍然難以成佛。
1935年11月13日,居士林佛堂內一名女子坐在第三排偷偷拿出一把勃朗寧手槍,對著第一排的一名正在虔誠誦經的男士的後腦勺就是一槍。頓時,血濺佛堂,女子又對著男士的右太陽穴和腰部開槍,連開三槍後,男士當場斃命。
倒下去的男士正是大名鼎鼎的軍閥——孫傳芳。此時的孫傳芳已經離開政治活動兩年了,只是每日誦經念佛。那麼誰又會對一位修行的人下手呢?
刺殺孫傳芳的女子叫施劍翹,是施從濱的女兒。而施從濱是在1925年戰爭中死在孫傳芳手上的對手。按理說打戰嘛,肯定是要死人的。那麼為什麼其他軍閥在退出政界後就可善終,而他卻落得如此下場?
原來在施劍翹看來,當時自己的父親已經做了俘虜,應該交由軍事法庭進行審判。戰場上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打仗或許有錯可是軍人沒有錯。但是自己的父親在投降後卻被孫傳芳就地槍斃,沒有經過任何審判是不公平的。所以,他一直在找機會為父報仇,今日大仇終於得報。
在孫傳芳被刺殺後,平津各大報紙紛紛以頭版頭條競相報道。孫的舊部和朋友紛紛為孫鳴不平,要求嚴懲兇手。並且大聲疾呼以刺殺手段復仇的風氣不可開,若此風一開不僅為國家者人人自危,而國法亦等於無用。
孫家則向報界表示:「孫家雖有子嗣,無意報復施家,特向輿論界聲明。」但請求官方嚴懲兇手施劍翹。
在天津地方法院的開庭審訊中,孫家聘請的律師孫觀圻從三個方面分析施劍翹的罪行:其一:無視國法;其二:孫、施兩家結仇於十年前兩軍交戰之際,施敗而孫勝,敗而不降,當誅勿論,何況兩軍相爭,難分曲直,以此結怨,殺人報仇,實不可憫恕;其三:施劍翹暗中策劃刺殺孫傳芳出於冷酷,手段殘忍,犯罪之後,非但不自慚,反以膽量過人自炫,蠱惑民心。孫觀圻強調,如果不重判施劍翹,勢必助長暗殺之風與報復之悲劇。
施家聘請的律師余棨昌即反駁道:兩軍交戰,不可虐殺俘虜,自古皆然,何況現代戰爭?孫傳芳一不聽部下進勸,二不將俘虜交軍事法庭審判,擅自做主,殺人取樂,實屬不該。
由於社會大多數人同情「俠女」、「孝女」施劍翹,呼籲輕判或特赦她。最終,施劍翹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並在服役11個月後被國民政府特赦,恢復自由。孫家人本來就對判7年有期徒刑有意見,現在又被特赦更是滿腹牢騷,但是也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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