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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娛樂,無媒介?全媒派讀者:用戶選擇時代,我們是真的很嚴格

媒介大聲呼喊,用戶乖乖受教。這樣的情景,恐怕只能在史書中看到了。

社交網路互動、自媒體生產、偶像養成……如今的媒體行業,早已離不開「用戶參與」的滋養。媒體成為了「用戶的媒體」:很大程度上,決定媒體內容的很可能不是采編者,而是用戶。

而用戶,偏偏又是一個捉摸不透的群體。他們或娛樂,或嚴謹;或明智,或狹隘。在用戶選擇大潮的引領之下,媒介究竟會呈現出怎樣的形態?大眾化、娛樂化的媒體,還是那個「無冕之王」嗎?

本期全媒派帶你一起圍觀讀者在評論區的大型battle:官微運營、全民選秀、評論區治理,誰不是樣樣精通?

官微戰場:

嚴肅還是娛樂?

全媒派本周文章《不會當段子手的官微不是好運營:反差萌之下,是真正的用戶思維》展示了官方媒體、政務微博們「打滾賣萌」的武藝。在「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時代,官微們彷彿紛紛找到了「接近受眾」的捷徑:他們化身段子手,一邊在評論區一起「哈哈哈哈哈」,一邊承擔起「神最右」的造梗大任。輕鬆活潑的表達固然可以提升好感度,但人們也不禁擔憂:官微傳播「乾貨」的價值本位,是否會因此丟失?

正方:打破刻板印象,「被聽見」才有意義

@Sirius:

當下的社交媒介里受眾是一切,無論怎樣發聲,必須要有人聽你講話你的聲音才算真正上產生意義,再正經嚴肅辦實事也跨不過與公眾的語言溝壑。而且,有一點應該明白的是,現在不再是媒介主導的時代,而是受眾向用戶轉變的「用戶選擇」時代。「接地氣」是一種行之有效的傳播技巧,當然,「抖機靈」要與「辦實事」結合才能真正打動受眾的心。

@chuu:

我支持官微通過「接地氣」的方式進行表達。 通過人格化的語氣,帶有熱點內容的符號,塑造與社交平台主流年輕用戶共通的意義空間,才能在以短平快為特點的微傳播中,擴大官博的話語傳播力。

若保持正統嚴肅的話語體系,官微很難打破其以往傳播環境中累積形成的「古板」這一刻板印象,吸引不了主流用戶,沒有好的傳播效果,很容易被邊緣化。每個傳播渠道都有其特有的調性,對於微信微博而言,還是「接地氣」比較好。

@Schr?dinger&Πανδ?ρα:

現時代,人們更渴望傳播告知平等的互動時代,官微這種「接地氣」路線,恰到好處的符合了受眾的心理。從「反差萌」一詞中就可以看出來,人們驚訝於官方賣萌,這種賣萌與以往的嚴肅印象形成強烈對比。

「原來官方也和我們一樣」這種平等的感受極大地刺激人們,也就更容易記住官微內容,更能吸納官微「乾貨」,這種好奇心也使人們更持久地關注。當然在這個娛樂至上的時代,官微僅僅遵循這一個路線,也會讓人們漸漸失去樂趣,還是要探索自己的個性之道。

反方:「段子」只是一時之快

@許一一lx:

官媒本身應該具備將信息準確傳遞給受眾的主要職能,「段子」話題雖能收割受眾部分短暫的注意力,但同時內容的質量才應是官媒最根本上提升媒體閱讀量的路徑。娛樂至死,不僅僅只有「娛樂至死」才是吸引受眾的唯一方式,引導輿論、跟進深度報道、做出有自己特色的固定受眾群的媒體,才更能接受住時代的考驗。

@瓶子:

我認為官微應保持正統嚴肅的調性來維護權威性。 首先,官微作為官方平台上象徵著權威,這一特性使之與互聯網上的一些自媒體相區別,若降低門檻一昧的迎合受眾,必然會消解其權威性降低公信度。

其次,作為代表官方主流媒體的政務官微,必須為其他的平台樹立一個榜樣。若自身通過娛樂化的方式來吸晴,將會帶動其他自媒體跟風,而一些自媒體往往自控力差,媒介素養不高,追求商業利益,而忽視公共責任,引發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最後,無論是代表著嚴肅話語的官微還是通過娛樂的方式吸引受眾眼球的一些自媒體都有其特定的傳播平台,官微應該堅守自己嚴肅權威話語權的陣地,我不是降低品位迎合受眾。

@老茂:

各類媒體都應有各自的語言特徵和個性,才會豐富多彩,百花齊放。千篇一律的「段子「式口吻,時間一長,會讓人感覺單調無味,最終變得平庸。

選秀戰場:

大眾視角還是專業視角?

本周全媒派文章《 拿實力給青春加buff:後超女時代,如何引爆偶像養成女子力》提到,《創造101》提出「女團創始人」的概念,將「偶像養成」推上了新的台階——每個人都有權力決定選手的去留,全民選秀時代再次回歸。

然而,在慶幸選秀「告別黑幕」的同時,我們也在思考:「觀眾評審」是否消解了「專業評審」的意義?全媒派讀者的看法幾乎一致:粉絲的偶像,當然粉絲決定。

@八歲:

觀眾決定型更符合目前的發展前景。這樣一來,「偶像」這一詞不再是高高在上,而是和粉絲之間產生了某種親密的聯繫,甚至可以說是粉絲成就了「偶像」的誕生。人們會有一種參與感甚至是成就感,人們更願意參與節目,關注「偶像」,從而提高節目收視率、提高「偶像」關注度。這種現象更是長遠的,就像對待「自家孩子」一樣,持久關注。

@T.X.T:

偶像、歌手、演員,在日韓這些娛樂產業較為成熟的國家,其實是完全不同的職業,相應的職業素養也不同。我覺得101 偶練這種選秀節目想培養的無疑是偶像。對idol來說,粉絲的購買力忠誠度對自身的發展至關重要,可參考為什麼J家飯把買專買正版周邊當做自身責任一樣嚴格對待。在這種關係機制下,觀眾扮演的角色無疑是決定性的。

@Wills:

在打造偶像團體的目的下,觀眾決定無疑更符合商業邏輯。造星的運動以專業性為基礎,但不僅僅依賴於此。在觀眾決定的賽制下,參賽選手累積的人氣都會是成為偶像真正的籌碼,畢竟偶像是粉絲賦予的身份。

@鵝:

我比較贊成觀眾決定型。如今傳播環境已經變成受眾中心論來驅使。媒介在此環境下如果想要盈利,就要讓受眾「上癮」形成依賴,就應該提高受眾的參與感。觀眾決定型也可以拉進觀眾和明星之間的關係,有利於形成用戶忠誠,可以實現節目衍生品的營銷等等。

「受眾中心論」的趨勢令媒體更多地考慮受眾,觀眾的看法自然得到了更高的重視。但全媒派讀者依然關注著受眾視角的片面性,「你看到的,是媒介想讓你看到的」:

@Young:

觀眾決定型選秀必定沒有那麼專業,但是在某種程度上能夠擺脫觀眾對綜藝黑幕的反感。但是觀眾決定型的選秀勢必是在節目的誘導下產生的,後期的剪輯很大方面覺的觀眾對選手的看法,比如:選手前期出鏡率高,人設好的話,就算在某種程度上的表演有很大瑕疵,但是仍然會得到大部分觀眾的認可,所以對其他選手有失公正,不過既然參與到這類綜藝節目中去,選手應該具有這樣的心理準備。

評論區戰場:

要自由還是要監管?

評論區,令眾多媒體編輯頭疼的「心肝寶貝」。一方面,它引導、推動用戶參與,成為新媒體時代互動性的代表;另一方面,它難以承受惡意言論的侵擾,極易成為宣洩情緒的「戰場」。全媒派本周文章《如何治理烏煙瘴氣的評論區?臉書引入頂踩機制,NYT依賴精細運營》向讀者發問:對於評論區,究竟應保護其自由積極的討論氛圍,還是推進嚴格的內容審查?

正方:言論自由,堵不如疏

@許一一lx:

我是自由派,「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當大眾的聲音無法被真實的發出,很多「隱性」問題也將隨之而來。在現代這個每個人都是傳播者的時代,人們更主動、更希望自己可以將自己的觀點傳遞給別人,如果一味的關閉評論只注重監管,大眾只能看到媒體「想要」他們看見的內容評論,表面上風平浪靜,其實底下早已波濤洶湧,沉默總有一天會爆發。

@MOMO:

首先,媒介有一個極其神奇的能力叫作自我澄清機制:通過信息評論地不斷給出,真理的碎片不斷集齊,最終露出真面目;其次,如今都在說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如果評論區真的被徹底管控起來,那麼一些真相和真理就會被徹底埋沒。

還是那句話「假如被壓制的言論是正確的,不僅顯而易見的踐踏了被壓制者的政治權利,而且壓制者自身也被剝奪了以錯誤換取真理的機會;假如被壓制者的言論或思想是錯誤的,這也意味著大家同樣失去了讓真理同錯誤在公開的較量中使真理更加顯明的機會。」

@楊璐瑤:

看過了這麼多場監管與反抗,我站自由派。就我國而言,家長式的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很常見,引起了不少輿論聲討,官方的公信力也磨得差不多了。

我們經常在敏感事件下,被精心篩選的評論中看到許多戲謔式的隱喻與反抗,但我們的觀點真的應該這樣被曲折地表達嗎?觀點應該是公開明確的,可供大家自由討論,也許輿論會出現與主流價值相悖的差錯,但也某種程度上體現了民意。

政府和媒體存在的意義也在於此——相互配合,及時公開信息引導輿論,僅靠刪、堵,民怨的積水會越來越龐大,可能在意想不到的節點爆發。

反方:從來沒有絕對的自由

@Sirius:

我是監管派。越來越多的聲音進入網路本應該是讓人欣慰的事情,但是像是微博上的烏煙瘴氣也是非常嚴重。有一點要承認:有很大一部分人是缺乏判斷力的,如果任由某些惡意的言論發展可能帶來的不只是自由,更多的是隱患。你有言語的自由,但是你要為自己的聲音負責。而引入監管不僅是為了話語,更是為了那些沉默的大多數。

@譚潔:

在這個和平的年代,網路暴力越來越釋意發展。現在網路給人們帶來方便,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網路評論環境魚龍混雜。正如一句歌詞「這是一個打字不用負責的年代」。所以相關部門的監管我認為是非常重要的,在監管的同時為網路環境打造一個舒適安靜的環境,向正能量的方向發展。

@chuu:

形成自由積極的討論氛圍的前提是,參與討論的人要意識到在發表意見、表達喜惡時,我們必須站在法律的邊界內。但在群聲喧嘩的環境中,許多觀點為煽動情緒,並非就事論事,而是將事件不斷泛化,用以同化公眾情緒,佔據評論區的熱門。隨後,被擊中痛點的公眾便基於這些極端觀點,開始群體宣洩。自身尚未進行獨立思考,別人事先替我選擇了觀點,我再圍繞這個觀點進行表達,這是被情感支配的假象言論自由。

所以我認為評論區需要監管,對那些煽動大眾情緒,危害社會公序的內容予以控制。就像杜駿飛老師說的:自由固然是有邊界的,是相對的;但是在那邊界以內,自由是應絕對受保護的;這種自由的本質,是人在法律的庇護下,永遠免於受到邊界之外的傷害。

媒介向大眾化進軍,但並不意味著由大眾接管。在「娛樂自由」與「嚴肅權威」之間,平衡才是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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