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姨被環貿跳樓者砸成重傷至今昏迷 商場:出於人道賠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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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前,也就是5月8日,一名男子從上海環貿iapm商場高墜身亡,現場目擊者稱,男子是從六樓至五樓的自動扶梯處墜落的。
然而,事件並非墜樓身亡那麼簡單。
這名男子在墜落時砸傷了兩名過路的無辜女性,將其中一名阿姨砸成重傷,至今仍然昏迷。另一人傷勢較輕,無大礙。
被砸女士被送醫時的照片/家屬提供
5月13日,母親節當天,被砸阿姨的女兒和其他家屬在環貿門口拉出橫幅,高喊:
母親節你們都有媽媽,我的媽媽卻在醫院重症監護室里躺著。
家屬要求商場負起責任,拿出救命錢。
阿姐今天聯繫到了傷者的外甥女,她表示,目前姑媽因為肺部嚴重感染,需要轉院到無菌病房,且依然在昏迷狀態中。
傷者近況/家屬供圖
兩次開顱手術已經花費了近十萬元開銷,這場飛來橫禍讓一家人不堪打擊。
家屬稱,至今為止,只有環貿的樓層主管在出事當晚陪同了第一次手術,高層至今沒有出面關心慰問。出事第二天由於緊急需做第二次開顱手術,家屬主動打電話與環貿協商,環貿的財務才拿來了五萬元醫療費。而這五萬元醫療費也就是環貿目前給出的所有賠償了。
更令家屬感到憤怒的是,商場方要求家屬簽署所謂的「人道主義」協定,即,商場是出於人道主義墊付已發生的醫療急救費,否則就不予支付這五萬元。
在家屬與環貿一位工作人員的電話中,工作人員直言:簽這個字你覺得有什麼問題嗎?我們就是(出於)人道主義呀!
看到這裡,大家應該都比較疑惑,發生這樣的不幸事件,墜樓者要負多大責任、商場又該負多大的責任?
據傷者家屬透露,警方對墜樓者究竟是自殺還是意外尚未定性。死者患有精神病,無子無配偶,事發當天是其姐姐到場處理。律師稱,男子墜樓是否是故意為之、有無民事責任行為,都會影響到對傷者的賠償。
不過,傷者家屬目前最大的訴求,還是針對環貿iapm商場的安全性。
大家都知道,這已經不是環貿第一次發生跳樓事件了。
2015年7月2日,一名男子從環貿4樓跳下身亡。死者為一老年男性,身上留有遺書,稱因身患重病故厭世輕生。
2016年6月6日,一名男子墜樓,當場不治。墜樓原因不明。
四年間發生三起墜樓、跳樓事件,是因為環貿商場未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嗎?
從傷者墜樓的現場圖片可以發現,每層樓邊上約有一米高的玻璃圍欄,而電梯則和普通電梯沒什麼區別,沒有加裝防護措施。
阿姐查了一下其他商場的電梯,發現上海的部分商場在電梯旁加裝了外沿防護欄。
港匯恆隆廣場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家屬認為,在這起事件中,如果當時商場的電梯加裝了外沿防護欄,那麼傷者就不會被徑直砸成重傷,這是存在因果關係的。
一名律師稱,商場可能存在因自動扶梯設備不安全而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致兩名顧客受傷,應承擔一定的侵權責任。另一方面,如果商場加強安全巡視,豎立警示牌,可能也會避免這一悲劇的發生。
事件已經發生,對於被砸傷者的家屬來說就如同一場噩夢。阿姐希望阿姨早日康復,家屬們能挺住。對於商場方來說,承擔好應該承擔的責任,加強商場的安全保障工作,避免類似的事件一再發生,是當務之急。
網友旁友們,對於這起事件有什麼看法呢?評論里一起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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