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ICO監管新規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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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曼谷郵報報道,泰國時間5月14日,泰國加密貨幣和ICO的監管法案正式生效,該法案旨在監管與數字資產有關的商業行為及活動,並為相關技術的使用提供框架,以此促進泰國社會和經濟的發展。
法案將加密貨幣定義為數字資產,並對數字資產經營登記制度、ICO牌照制度及相關處罰做出了規定。此外,法案也明確指出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簡稱SEC)將負責加密貨幣和ICO的監管。
監管機構
法案規定,SEC將成為加密貨幣和ICO的官方監管機構。SEC將具有廣泛的監管權利,可以制定實施該法案的細則,包括關於數字資產價值計算的規定,以及發行和提供數字資產的規定。此外,SEC還將負責加密貨幣業務的註冊、牌照的授予等事項,SEC也有權懲罰與加密貨幣相關的違法行為。
登記制度
法案規定,在法案生效後90天內,所有加密貨幣市場的參與者(包括但不限於ICO發行者、數字貨幣交易所)必須在SEC進行註冊。未經SEC授權的經營者,將被處以至少500,000泰銖或不超過數字交易價值兩倍的罰款,甚至可能面臨長達兩年的監禁。
ICO許可制度
進行ICO需要獲得SEC所授予的許可。獲得許可後,ICO發行人可在ICO登記報告(Registration Statement)和內容說明書(Prospectus)草案生效後進行ICO。SEC有許可權制某類投資者進行ICO,如機構投資者,具體的限制將會由SEC公布。
與IPO類似,ICO的流程只能通過SEC批准的系統服務提供商完成。此外,SEC有權對某些數字代幣或ICO進行部分申請程序上的豁免。
數字資產業務相關牌照制度
法案規定,交易所等數字資產業務的經營者也必須獲得牌照,SEC建議該牌照應由財政部長授予,且數字資產業務的經營者必須遵守金融機構的共同規則:
具有可吸收各種風險的充足資金;
為客戶的資產安全提供保障;
提供網路安全,保護客戶數據和防止黑客;
使用SEC辦公室批准的審計機構,採用適當的審計制度;
採用KYC規則和AML保護措施。
若經營者的財務狀況或商業運營會損害公共利益,SEC可以允許該運營者在一段時間內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經營者的牌照會被暫時中止或永久吊銷。
處罰條款
散播與數字代幣發行或代幣性質有關的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且可能影響到代幣價格或投資者決定的,會被判處兩年監禁或50萬至200萬泰銖的罰金。內幕交易也會受到類似的處罰。操縱代幣價格,則會判處五年監禁或100萬至500萬泰銖的罰金。
信息來源:
曼谷郵報
https://www.bangkokpost.com/business/news/1465446/learning-new-cryptocurrency-rules
https://www.bangkokpost.com/business/news/1465218/firms-scramble-to-comply-with-digital-asset-decree
https://www.bangkokpost.com/business/news/1464522/cryptocurrency-law-takes-effect
海峽時報
https://www.straitstimes.com/asia/se-asia/thailand-enacts-tough-cryptocurrency-law-including-fines-and-jail-terms
註:本文僅為我們對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一般解讀,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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