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敏法師:為什麼佛教里說自己的功德要隱藏?
智敏法師
「不為名聞揚自善」,一般我們說過去儒家,「貪夫徇財,烈士徇名」(《漢書·賈誼傳》),為名好像是很光榮的,那些貪夫,那些貪婪之人,他們為財而犧牲;而高尚的人為名節,他是可以犧牲生命。這個名好像很重要,那麼當然了,我們在世間上看,重名是蠻好的,是高尚的事情。
在佛教裡邊看,愛名也是一個貪,也不好,也是我執的表現。有什麼好處?不要為了名,人家稱讚,來說自己怎麼好怎麼好啊。我們大家可以觀察,很多人談話,總是要說自己能幹,自己怎麼好,在話裡邊總是要讚揚自己。在我們佛教裡邊,這個自贊毀他這兩方面,對菩薩戒都不符合的,是犯的。自己的好處不要去自己讚歎自己,人家的好處要讚歎,鼓勵人家做好事,自己不要讚歎,讚歎之後你增加我慢了。所以自己有什麼好處,不要自己為了名去讚歎自己。
但是某些地方,在教化人的時候,偶爾用一下也可以。那不是為名為聞,是要使對方能夠接受教誡。假使說叫他做一個持午(過午不食)的事情,他說他身體不好持不了,那說你看我持了幾十年了,也沒有事哎,身體還蠻好了。這個你說一下,為了教誡他,這不是為名聞了。這個某些時候需要用的時候偶爾用一下,但是這個不能作為常例啊,必須要用一下的時候用,能夠不用的時候不要讚歎自己。
自己的功德隱藏,功德隱藏才是能夠穩下去。功德不隱藏的話,我們海公上師經常打這個比喻,我們做那個醬菜或者是什麼這個,它的壇裡邊要封起來的。為什麼?這個氣味不要走掉,一走掉的話,這個做出來的東西就不好吃了,氣味也不香了。你要悶上一段時間或者一年或者二年,那這個開開來非常之好。那名也是一樣的,名一出了之後,那就完了。恭敬利養來了,自己的功德就少下去了,甚至於會助長我慢,跟人家鬥爭什麼都會來。
「不為名聞揚自善」,這個很要緊的啊,在這個《瑜伽師地論》裡邊要「覆藏自善」,自己的善不但不要宣揚,還要蓋起來,人家說這個你了不得,哎,這個我沒有做到,這不是我,是人家的功德,自己不要稱讚自己還要蓋起來,不讓人家知道。功德一定要隱藏,功德不隱藏的話就要出障,這個很重要。我們想修行的時候,什麼功什麼名都不要。海公上師經常教誡我們,修行人是不要名的,世間上的名聞一定不要,要了之後對自己的修行有妨礙的。但是有一個名可以要,持戒的名可以要。持戒的名,人家認為你持戒,可以承認。哎,持戒,其他的名都不要。說你功德怎麼高,學得怎麼好了,這些都不要,這個對自己有危害性啊,千萬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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