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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下孩子和城裡孩子

文:古岸雲沙

雖然城市讓人恐懼,然而還是有越來越多的人嚮往著城市生活,從每年大批民工返城進城的陣勢,就可以知道城市的誘惑到底有多麼大了。

小城市嚮往大城市,大城市嚮往更大的城市,而更大的城市又嚮往世界。記得有一年去北京,住小姨家,街口遇到兩個女孩,爭論著去廣州或是深圳的事情。對我們來說,北京已經算是大城市了,可是生活在北京衚衕里的小姑娘還是覺得北京太小了。我們對自己所居之外的城市有一種本能的嚮往。

應該說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安適,大地方有大地方的開放,各有千秋利弊。鄉下生活簡單,安適;而城市生活安逸,豐富,誘惑大,當然在城市的夾縫中生存的難度也大。

有一天,我女兒說他們班裡新轉了一個鄉下孩子,又臟,又笨,他媽媽在市場上賣菜。言下之意,特別看不上眼。我對她說,我們都是鄉下孩子。真正的城市人有幾個呢?上溯三代,可能都是農民出身。你不要瞧不起人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長處與短處。又一天回家來,女兒說,做題的時候,有一個題都不會做,只有那鄉下孩子會做。看看,我說什麼來者。女兒自此無話可說。

小時候我很少買新的衣服,因為沒有人可以撿拾我的舊衣服。一個家庭里兄弟姊妹多的,常常是一件衣服,老大穿了給老二,老二穿了給老三,老三穿了給老四,實在不能穿了,才會打了漿子,抹袼稗做鞋底。如今生活好了,孩子的衣服穿不壞就小了,每一年,女兒的衣服、鞋子小了的,我都要打包捎回家去給我表哥家的孩子穿。表哥因為傳種接代的緣故,一下子要了三個孩子,最後一個才是男孩,罰了七八萬,女兒的衣服都給了他的小女兒。

農村裡,女孩子再多也不如男孩子頂用,沒有兒子就是大缺陷。因為耙地出力的活兒都是男孩來做的,女兒再有用,大了總要嫁人的,嫁了人就身不由己了,總要先緊著自家的活幹完了才能幫娘家去幹活。所以雖然是罰了七八萬,表哥表嫂仍是毫無怨言,埋頭苦幹。

我表哥上到小學四年級,因為從土樓上摔下來,住了差不多一年的院,等他再上學,我已經上了初中,他還在小學四年級里打晃,個子又高,所以只上了幾天,就堅決不上了,害我舅舅滿村子裡追著打他,都沒有打到學校里。他只比我大一個月,可是腦筋越老化的厲害,總認為上學無用。他的觀點是:小妮子們識幾個字就行了,和《紅樓夢》里賈母好有一比。

農忙時,兩個小妮子天明到天黑長到地里跟著大人一樣趕趟著幹活,就害怕不讓上學。與女兒的生活比起來,簡直就是天上地下。還沒有脫離土地呢,已經養成了很多城市孩子的習慣。老公常常說,等放假了一定要把女兒帶回老家去鍛煉一下,讓她也嘗嘗我們曾經受過的「苦」,吃過的飯。那些苦,如今都成了資本,成了一種夾雜著甜密滋味的回憶。

當然要女兒回到我們生活的環境或者現在表哥的孩子們生活的環境里去也是不現實的。無論在什麼樣的環境成長里,都要培養一種獨立的意識,依靠自己來養活自己,這才是教育的目的,而不是自以為是地站在一種居高臨下的角度來看待周圍的一切。

每一年家庭聚會時,老公的姐夫就常常總結性地發一次感慨:我們都是農民的孩子。他在某一個鎮政府里當一個小官,說話難免打著官腔。他的意思是,我們都是農民的孩子,父母不容易,我們都要孝順父母。這官腔打得未免讓人不舒服。無論是城市孩子,還是鄉下孩子,都是人生父母養的,孝順父母是天經地儀的事情,何必拿來一擺再擺。

可能當官的農村孩子與城市孩子是不一樣的,那就另當別論了,我們都是平民,還是用平民的思維來要求自己吧。

一家之言,雜七雜八,權供一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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