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撞人後逃逸,資陽警方18天追回犯罪嫌疑人!
大貨車撞人後逃逸
資陽警方18天追兇
交警支隊直屬偵破
「4.22」交通肇事逃逸案紀實
5月9日,資陽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民警經過縝密偵查,僅用18天時間,雁江碑記鎮「4.22」交通肇事逃逸案順利告破,犯罪嫌疑人黃某被捕。
【深夜 國道上發現不明死者】
4月22日晚9點30分許,資陽市公安局指揮中心電話鈴聲響起:「喂,110嗎,在碑記鎮加油站321國道線公路上,倒著一個人,好像不行了!你們快派人來看一看」。警情就是命令,當地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經初步勘查,現場有疑似車輛剎車痕迹,倒地人員已經死亡。
派出所民警根據現場判斷,極有可能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該警情立刻轉到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值班民警饒警官迅速與同事趕赴事發現場。
在案發現場,只見受害者倒在公路邊,頭骨因巨大的撞擊破裂損傷,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民警現場勘查,除了兩道深深的剎車痕迹,現場並未發現車輛碰撞遺落物等其他更有價值的證據。加之案發時間為晚上,行人較少,對周圍群眾仔細詢問,民警沒有發現直接目擊證人,對肇事車輛信息更是無從知曉。
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有直接證據,如何才能破案?直屬二大隊分管事故副大隊長徐剛接到案件情況通報後,立即啟動了大隊肇事逃逸案件偵破應急處置機制,組織事故中隊長洪偉等精幹警力,成立了「4.22」案件專案組,對案件進行了集中研判分析。
專案組經過初步分析,明確了一組民警繼續圍繞事故現場深入走訪勘查,一組民警追查肇事車輛經過道路沿途,收集視頻、照片資料,通過以車找人思路偵破案件。
【細查 嫌疑車輛浮出水面】
專案組民警在進一步偵查中發現,離案發現場不遠的某加油站正好有一組監控攝像頭記錄到了案件發生過程。但由於光線較暗,加之拍攝距離較遠,從監控畫面中無法獲得車輛號牌準確信息。
辦案民警對提取到的肇事車輛沿途視頻監控資料,進行了反覆研究。經過分析,民警確定了肇事車輛幾個重要外形特徵:該車輛為大型貨運汽車,駕駛室正面擋風玻璃下方有一排明顯的反光帶。
車輛尾部行車燈、剎車燈不亮,車輛兩側無掃地燈光。民警以發案時間到群眾報警時間之間時間段為重點,對經過該路段的大型貨運車輛進行了逐一梳理,初步確立了5輛嫌疑車輛。
4月24日,民警發現渝B****號牌車輛具有重大嫌疑,立即對該車駕駛人進行了調查詢問。駕駛人稱當天晚上駕車到天王水泥廠送貨,的確經過了案發路段,但否認發生過交通事故。民警對渝B****車輛進行了勘查,未發現該車有明顯的撞擊痕迹。
為確保萬無一失,民警對該車行駛線路進行了模擬演示,發現該車行車時間與途經案發地時間不吻合,初步排除了該車嫌疑。
案件偵破又回到了起點,但辦案民警並沒有氣餒,在對該車駕駛人深入詢問之後,該車駕駛人反映:與他一同前往天王水泥廠送貨的,還有兩台分別為川F、川Z 的車輛在他後面,但具體號牌記不清楚。
【水落石出 犯罪嫌疑人落法網】
民警立即對獲得的這條重要線索開展調查,分別要求川F*****、川Z*****車主配合調查,兩名車主均否認自己為肇事車輛,稱對「4.22」交通事故不清楚。
民警隨即對兩台車輛進行了仔細查驗比對,發現:川F*****駕駛室擋風玻璃下部右側有一處新鮮的碰撞斷裂痕迹,且其車輛特徵與視頻監控中的肇事車輛特徵吻合。更為重要的是,在該車碰撞痕迹處成功提取到疑似受害人人體組織證據。在大量證據面前,嫌疑人黃某依然否認發生過交通事故。
為進一步固定證據,民警對從車輛上提取到的人體組織送上級公安機關進行鑒定比對。 5月9日,鑒定結果確認該人體組織與死者DNA信息相吻合,川F*****就是「4.22」案件肇事車輛,民警立即對肇事駕駛人黃某進行了抓捕。
嫌疑人黃某到案後,仍然拒不承認肇事犯罪行為,辦案民警在出具大量證據後,嫌疑人終於如實供述了4月22日晚駕車肇事逃逸經過。
目前,黃某已經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其家屬正在積極協調對受害人家屬的賠償事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後記:交通事故發生後,作為一名有良知的人,不應逃避責任,棄受傷的受害人而去,企圖逃避掉任何的責任,這是被社會被公眾唾棄的行為,也是構成犯罪,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倘若,送醫及時,誰能保證受害人面臨的不會是另外一個結局。
發生交通事故後,
大家第一時間一定要報警,
只有報警才能解決問題!
對於這種肇事逃逸的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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