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店火災致兩人死亡!「九小場所」存在哪些消防安全隱患?
2018年5月15日早上6時許,廣東東莞市長安鎮廈崗社區一名為眾眾華的百貨店發生火災。接到報警後,長安消防大隊立即派出消防人員前往撲救,半小時後將火撲滅。消防隊員現場搜救出2名被困人員(分別是該店店主妻子和侄女),但不幸的是,這2名被困人員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目前,事故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了解,起火建築為一棟5層民宅,起火部位為一樓小商店,過火面積約50平方米,主要燃燒物為日常生活用品。
事發後,長安鎮相關鎮領導及職能部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置。目前火災調查及善後工作正在進行中。
上文事故中的小商店就是我們經常說的「九小場所」之一。「九小場所」指小商店、小學校(含幼兒園、社會培訓機構)、小醫院(含診所)、小餐館、小旅館、小棋牌室、小歌舞廳、小網吧、小美容(含洗浴、足浴)、小生產加工作坊等場所。
這些場所因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問題,而且人員密集,一旦發生事故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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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小場所」存在哪些消防安全隱患?
建築不規範,安全保障差
有的設置在同一座平房建築物內,有的設置在同一幢高層建築物內;有的是租賃或利用倒閉的廠房,有的是通過民用住宅改建的,而且大多數「三合一」場所建築未經消防審核、驗收合格,甚至部分為違章搭建建築,其建築內部裝修、生產功能分區、員工宿舍的布置等大多由場所經營者自行安排,隨意性極大,安全保障差。
註:「三合一」場所是指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一種或一種以上使用功能違章混合設置在同一空間內的建築。
責任不落實,有效管理少
很多經營業主由於受「重效益,輕安全」的思想作崇,只考慮自身經濟利益,消防安全責任意識淡薄,消防投入不足,消防器材配備缺乏,沒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制度,沒有落實相關責任,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
消防意識不強,自救能力弱
大多數「九小場所」上至業主,下至員工,普遍文化素質較低,消防安全意識差,員工消防安全觀念淡薄,缺少相應的消防培訓,滅火和逃生常識缺乏,這在相當程度上制約了他們在發生火災初期時的處置能力。
消防設施不齊,逃生條件差
大部分「九小場所」普遍存在建築耐火等級低、疏散逃生條件差、消防設施缺乏、火災荷載大、防火間距不足等消防隱患;且場所內人員密集,擁擠混亂,電線亂拉亂接,設備陳舊;原料性能複雜,倉庫堆放混亂,一旦發生火災,往往處於一種無序的狀態,很難組織起有效的滅火和逃生,容易導致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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