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德國警察拒絕了,就因為身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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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華商報訊:
2017年8月,德國北威州的一位年輕人申請警察職位時,因其左手臂上有一個20*14厘米的獅子頭刺青而被拒絕。年輕人認為刺青屬於個人自由,一紙訴狀把北威州相關機構告到了杜塞爾多夫行政管理法院。
2018年5月8日,行政管理法院判決,刺青不能作為不讓年輕人當警察的充分理由,北威州僅憑藉常規處理穿孔和刺青之類的身體裝飾品法令是不夠的。如果想禁止某些刺青,必須有明確的規定。獅子頭並不令人反感,不屬於「絕對缺乏適合性」。所以此年輕人可以如願成為一名警察。當然,州政府可以對判決提起上訴。
刺青,又稱紋身,Tattoo,簡單說就是用有墨的針刺入皮膚,最後形成圖案或辭彙。
現在的年輕人把它當成前衛、時髦的選擇,或是向伴侶表衷心互刺名字(如果分手了怎麼辦?)不過究其根源,早在中國古代的時候就已經有了,當時卻是給囚犯的一種刑罰,在臉上或身上刻字,永遠擦不掉的,這叫黥刑(墨刑)。
雖然經過兩千多年的演變,刺青已經成為人體裝飾,甚至是化妝的一種,最常見的就是紋眉、眼線、唇線之類的。但是在大多數人的眼裡,很多大型的圖案還是不太能接受,比如兩個手臂或是兩條腿上刺滿青龍白虎的圖案,總是會讓人聯想到黑社會。作為佳話流傳至今的刺青,應該算是岳母刺的「精忠報國」四字了。
西方社會,人們更重視自我,想法也比較簡單,刺青是個人行為,不關別人X事。在德國,大約又15%的成年人有刺青,如果是衣服可以遮蓋掉的,僱主都不會在意的。但是會經常性暴露在外的身體部分(比如手臂,脖子)如果有刺青的話,僱主在招募年輕申請人還是都會考慮到。特別是有人想當警務人員,教師等公務人員,就要注意了,畢竟這些工作都是標杆人物,代表著特定的職業形象,所以就不得不注意個人的行為規範了。
現在包括中國在內的部分國家,身上有刺青的人是不能從軍、投考警察或是參加公務員考試等。在西方國家稍微寬鬆些,特別是在德國,警察的招聘條件中,有關刺青的規定正在改變。例如,2017年秋季,巴登符騰堡州就放寬了招收警員的標準,因為現在刺青已經是普遍狀況了。就算警察「八個可信賴的印象」至關重要,但刺青是由委員會逐案確定的。
此外,柏林自年初開始實行寬鬆的服務規則。「刺青基本上是允許的,」 然而,極端主義、有辱人格的、性別歧視和宣揚暴力榮耀的刺青仍然是禁止。
曾經就有幾個年輕人想當警察,最終都因為過分的刺青被淘汰。
1
案例
曾經有位女性,手臂上用法語刺著「請馴服我」的字樣,報名當聯邦警察,雖然她強調,這只是引用了故事「小王子」里的話,但是黑森州行政管理法院在2014年裁決,這個刺青超出了可接受的範圍。最終申請人被拒絕。
2
案例
還有一位年輕人的刺青是當年納粹黨的黨歌,並且還向希特勒敬禮。柏林的警察專委會經過一年的討論,在2017年11月聯邦行政管理法院最後裁決,駁回了年輕人的入職申請。
3
案例
在柏林也有一名警察申請人被拒絕接受培訓。原因是他在手臂上刺了暴露胸部的女神黛安娜。2018年4月,勞工法庭裁決這個刺青屬於性別歧視,申請人被拒。
最後,小編友情提示,刺青之前千萬考慮清楚:
1,選擇的文字必須是正確的。海外越來越流行在背上刺上幾個中國字,千萬別寫錯了,畢竟用激光卸除,費錢又傷身。留個錯別字,也讓人笑話。兩難了!
中文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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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明白文字意思
真不知道是刺青店的老闆和顧客有仇呢?還是老闆自己也不知道這些字的含義。
2,不要選擇不認識的文字,萬一是極端主義的,讓人誤解為恐怖分子就不好了。
3,情侶想好了,最好刻自己名字或是象徵圖案即可,萬一將來分手了,要麼給後任不開心的借口,要麼花錢痛苦地激光卸除。
4,女生流行在後腰或腳踝上紋個小蝴蝶,還是蠻性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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