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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明確規定的4種致癌食物,你最少吃過三種,最後一種98%人都在吃!

因含有強致癌物不宜多吃。燒烤的各種肉類如之前經過不恰當腌制易產生過量亞硝酸鹽,烤焦的肉和魚皮含有強致癌 物苯丙芘,空腹吃時,這兩種物質直接與胃粘膜接觸,比人群平均患胃癌比率高二十倍左右。

物煎炸過焦後,產生致癌物質多環芳烴。如咖啡燒焦後,苯並芘會增加20倍。油煎餅、臭豆腐、煎炸芋角、油條等,因多數是使用重複多次的油,高溫下會產生致癌物。

長期吃會引起鈉、水在體內滯留,從而增加患心臟病的機會。另外,也含有亞硝酸胺或有不肖業者用福馬林防腐,這些都是致癌物,易誘發癌症。

致癌:速食麵製作的過程會有高油炸的過程,製作過程不注重衛生,油炸會產生致癌物質,調料包會有防腐劑,碗上有聚苯乙烯等等,長期攝入會引發三高,甚至是癌症,而且速食麵的營養幾乎全部丟失,所以能不吃就不要吃,非要吃,要偶爾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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