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惡的人販子,到底該怎麼懲治才合理?來看看古人是如何處理的
在我國拐賣兒童的案件層出不斷,輿論對這種現象恨得咬牙切齒,同時也引發了關於如何嚴打人販子的思考。小編不敢在懲罰人販子方面不敢隨意下定論,只是從文獻知道了一些關於古人是如何懲治人販子的案例,說來讓大家借鑒借鑒。
據說乾隆登基初期,現在的江浙一帶就存在拐賣兒童的犯罪組織。核心成員是當地烏程縣富姓一家,而他們的拐賣行為都是有計劃性的。每年相約一個時間到偏僻地方拐賣兒童,得手後關入太湖邊上。與眾不同的是他們拐賣兒童不是為了掙錢而是用來封建祭祀需要。在祭祀儀式後他們會殺了這些孩子,吃肉飲血,剩下的骨頭渣碎用來煉製神秘丹藥。據說服用後可治百病,強身健體。
這個家庭犯罪團伙十多年間殘害了無數的兒童和家庭。為了維持犯罪團伙運營經費,他們將拐來的孩子分類。長相好聰明的賣到遠方掙點錢,獃頭獃腦的就用來祭祀煉丹,丹藥用不完也能賣。
然而多行不義必自斃,在一次犯罪行動中衙門通過抓捕到的一名成員成功端了這個拐賣窩點。在衙門審問時師爺宣讀完所有罪行後,堂下聽審的百姓都忍無可忍衝破防護欄狂揍富氏罪犯。縣令見局面快要失控,趕緊組織衙役疏散老百姓。但是為時已晚,富氏罪犯已經被群情激昂的群眾踩成肉泥歸西了。縣令懊惱大怒訓斥堂下百姓:大家這麼失控,讓他這麼輕鬆去見閻王,真是便宜他了。
縣令一說,大家才反應過來這樣處死他真的太便宜他了。放眼封建社會,凡是罪大惡極的罪犯不嘗盡滿清十大酷刑慢慢折磨至死又怎能泄恨。經過這一事件後,縣令下令嚴格控制堂下聽審群眾,再慢慢審問富氏其他犯罪成員。但是審問後卻得知了另一個更可怕的真相。
原來在江浙一帶從事拐賣兒童的犯罪組織不止富氏一家。僅僅用於在太湖一帶關押拐賣兒童的船就有將近兩百隻。雖然縣令馬上上報下令搜捕,但是成果不盡理想。因為富氏被捕消息傳開導致其他犯罪團伙紛紛轉移。朝廷面對這麼龐大的陷於水深火熱的被拐賣兒童,卻無可奈何只能嘆息。
從以上這個案例我們就能看出以前當官的和百姓對於人販子是深惡痛絕的。死對於人販子來說應該是最大的仁慈了。畢竟在那個年代小到貪污個碎銀兩,大到謀反都有可能處於各種酷刑。不論是在過去還是現在,殘害兒童這種傷天害理的罪行用上各種極端酷刑都不為過。
社會如此發達的今天,人性化的法律還在考慮如何懲罰人販子才科學的時候,人販子可沒考慮過如何對待孩子才合法。由此也可證明,人類在進步,文明在進步,但在領域裡是有選擇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