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馬威《中國經濟觀察》之行業聚焦:資本市場新舉措助力生命科學發展
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對推動創新、支持高科技企業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近期,海內外資本市場紛紛採取措施,向發展迅速的生物醫藥、生物技術等企業伸出橄欖枝,為這些企業上市融資創造更優惠的條件。目前,美國、香港、內地的資本市場已先後向生命科學創新企業敞開了便利的大門。
1.
美國
2012年4月,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創業企業扶助法》(簡稱JOBS法案)。JOBS法案扶助創業企業更為便捷有效的獲得融資,改善創業企業融資環境,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JOBS法案的實施為以研發和創新為特徵的生命科學創業企業提供了巨大的發展空間。幾年來,登陸美國資本市場的生命科學企業絡繹不絕。
2.
香港
2018年4月24日,香港聯交所發表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諮詢總結(簡稱《諮詢總結》)。《諮詢總結》修訂了《上市規則》以促進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融資,允許尚未通過任何主板財務資格測試(尚未盈利或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高增長及創新產業公司、以及尋求在聯交所作第二上市的合資格發行人登陸主板市場。相關《主板規則》新增章節及修訂以及指引信於2018年4月30日起生效,這同時也是在新的上市制度下遞交正式上市申請的最早日期。該方案被廣泛視為港版JOBS法案。
3.
內地
2018年3月30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鼓勵創新企業在境內發行股票或通過發行存托憑證(簡稱CDR)方式在境內進行融資。其對創新企業的界定限定在「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軟體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這七大行業。
在企業規模上,《意見》要求,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紅籌企業市值不低於2000億元人民幣;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創新企業,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0億元人民幣且估值不低於200億元人民幣;或者是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的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的紅籌企業和境內企業。
財務指標方面,針對創新企業可能存在的尚未盈利和未彌補虧損問題,本次《意見》並未具體涉及。證監會表示已啟動程序,將修改相關部門規章。
在融資方式上,符合試點條件的紅籌企業可以優先選擇通過發行存托憑證在境內上市融資;符合股票發行條件的,也可以選擇發行股票。符合試點條件的境內企業,可以直接在境內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同時,充分考慮部分創新企業存在的VIE架構、投票權差異等特殊的公司治理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安排。
4.
三地資本市場政策對比
畢馬威認為,資本市場的融資支持將更好地滿足醫藥研發方面的大量資金需求,減輕葯企在研發投入方面的資金壓力,為生命科學產業的提升和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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