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議員辱國旗被提案譴責:一旦通過即剝奪議席
海外網5月17日電「港獨」組織「熱血公民」成員、香港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兩年前於特區立法會倒插國旗和區旗,早前被調查委員會裁定為行為不檢,立法會今(17日)午開始辯論譴責鄭松泰的議案。與會議員認為鄭松泰做法已經違反議員誓言,不擁護「一國兩制」,應該被罷免。
建制派議員批評鄭松泰倒插國旗並非貪玩,是刻意侮辱國旗和區旗。(圖:港媒)
據港媒消息,鄭松泰因2016年10月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倒插五星紅旗及區旗,被判罪成及罰款。香港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及後就事件提譴責議案,立法會今日(17日)恢復辯論議案,一旦獲得在席三分之二議員投票贊成即可通過,鄭松泰將喪失立法會議席。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表示,鄭松泰倒插五星紅旗及區旗已被判罪成及罰款5000港元,但鄭松泰仍死撐事件無聊,認為判決反映香港不開明,可見他毫無悔意,應予以譴責。民建聯主席李慧瓊批評鄭松泰倒插國旗緣於「青年新政」游蕙禎、梁頌恆宣誓辱國風波。她指出,鄭松泰倒插國旗時沒有理會她和黨友蔣麗芸的意見,明顯並非貪玩,是刻意侮辱國旗和區旗。她又引述鄭松泰宣誓時的誓詞及其著作,認為鄭松泰推動「民主自決」,並非擁護國家和特區,根本不具備立法會議員的參選資格。建制派「班長」廖長江表示,鄭松泰的做法是侮辱國家和人民,鄭松泰倒插國旗牽涉大是大非,期望反對派處理事件不要雙重標準。
鄭松泰於立法會議事廳,倒插國旗及區旗(圖:港媒)
據海外網早前報道,鄭松泰於2016年10月在特區立法會議事廳內,倒插建制派議員桌上的國旗及區旗,被判侮辱國旗及區旗罪名成立,被判罰款5000元港幣。建制派議員隨後動議譴責鄭松泰。今年4月,特區立法會就譴責鄭松泰議案成立的調查委員會完成取證,並呈交報告。報告認為,鄭松泰在該立法會會議上,公開及故意羞辱國旗及區旗,同時構成《基本法》的「違反誓言」及「行為不檢」,由7名建制派議員組成的調查委員會譴責鄭松泰的行為,並一致認為已確立的事實,足以構成譴責鄭議員的理據。
報告中指出,鄭松泰沒有理會勸喻及警告,一而再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旗及區旗,任何合理的人都會認為,他不願意或至少是無意承認或尊重該等旗幟所代表的意義。鄭松泰羞辱該等旗幟的行為,顯示他沒有表現出有意真正及忠誠地接受和履行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的承諾。調查委員會認為,譴責議案的第一項指稱成立,即鄭議員的行為違反了他作出的立法會誓言。
譴責議案一旦通過議席即時除名(圖:港媒)
據了解,鄭松泰不止一次而是兩次倒插國旗及區旗。第一次涉及11名議員展示的21支旗幟;第二次涉及8名議員展示的16支旗幟;而對此,鄭松泰並未就有關行為公開道歉。調查委員會認為,該羞辱行為無疑顯示他不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區,因而令立法會的聲譽嚴重受損,有負市民對立法會議員在一般應有的行為準則方議的期望。鄭議員羞辱國旗及區旗的行為,其嚴重程度足以構成「行為不檢」。
根據《香港基本法》規定,特區立法會議員「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由立法會主席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同時,《立法會議事規則》亦規定,譴責動議需要三分二在席議員支持才獲通過,倘若通過議員則會被罷免議席。(海外網 侯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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