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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最嚴重的罪行之一,就算皇帝也無法赦免他們,現在還有人犯

在中國古代皇帝的權利十分的大。像是一些生殺大事全靠皇帝一張嘴就可以決斷。他可以讓你死,也可以讓你活。

每到一些國家性質的大喜事時,很多皇帝都會選擇大赦天下,以表恩威。但是即使是大赦時,有一種人的罪還真的赦免不了。及時是皇帝點名免他死罪,他依舊得死。不過即使是皇帝也不會冒天下之大不韙,來赦免他們的罪的。

這種罪就是——採生折割人。這種罪其實是指暴力殘害兒童。在古代這也是一種重罪。一旦犯了這種罪,犯人就只有死路一條了。

再來說說他們為什麼要殘害兒童。其實犯這些罪的人裡面並不都是一些變態殺人狂,不過他們的行為比那些殺人犯更加的惡劣。在古代就出現了乞丐這一群體,他們就是沿路向人乞討,以此來混飯吃。

這一群體沒什麼技術含量,就是靠著拋棄自尊,博人同情來獲得收入。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乞丐都是收入穩定的。他們也發現,越是可憐的,遭人同情的人收入就越高。其中高收入的自然就是殘疾人和孩子了。那麼殘疾的孩子不就無敵了嗎。

此時有的人為了謀取利益,就會對孩子下手。他們首先會拐賣年紀較小的孩子,在孩子生長發育時,用蠻力將孩子的身體弄成畸形。除此之外他們還會砍掉孩子的手腳,而且任他們傷口化膿不去醫治,使這些孩子變成殘疾。甚至他們還會強迫這些殘疾孩子學習雜技。這些都是為了獲得更高的利潤。

在古代這種行為就是採生折割人,凡是犯了這種罪行的人就算是千刀萬剮也難消人心頭之恨。但是即使是在現代,我們依舊會在街上見到一些殘疾兒童在乞討,其實裡面也有不少有著和上述同樣的遭遇。

有個叫盧劍秋的人,因為家裡貧窮,於是早早的就跑到了東莞打工。但是突然就失蹤了,和家裡人失去了聯繫。後來他的親人,卻在大街上遇到了他,而他卻已經失去了一條胳膊還有雙腿。

他偷偷告訴親人說,自己又有一次被人打昏,醒來後手腳就已經沒了,他也被人販子強迫去乞討。就是乞討完後也會遭受人販子的虐待。當時他的親人本想解救他離開,但是卻被人販子察覺了,隨後人販子強行帶走了盧劍秋。此後親人們再也沒有了盧劍秋的音信。

就像上面的例子一樣,零幾年的時候這種現象時有發生。為此在06年時,國家還專門增加了法律:凡是脅迫殘疾人或兒童乞討的人都會被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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