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 App 因條款 5.1被拒?GDPR要來了,蘋果開始大整改
七麥研究院 作者 - 元滾滾
3月, Facebook 因泄露用戶隱私,創始人扎克伯格身陷官司,股價大跌 8+% 。早前,谷歌也曾因為泄露用戶隱私遭重罰 2250 萬美元,創美史新高。種種跡象表明,在歐盟國家一個企業保護用戶隱私是多麼的重要。
最近,不少開發者反映自家 App 收到蘋果因條款 5.1(隱私)、5.2(知識產權) 被拒的郵件。
截取其中部分被拒郵件內容:
Guideline 5.1.1 - Legal - Privacy - Data Collection and Storage
We noticed that your app requests the user』s consent to access their Camera, Microphone but does not clarify the use of this feature in the permission modal alert.
Please see attached screenshots for details.
Next Steps
To resolve this issue, please revise the permission modal alert to specify why the app is requesting access to the user"s Camera, Microphone.
翻譯如下:
條款 5.1.1 --法律-隱私-數據收集和存儲
我們注意到您的應用程序請求用戶同意訪問他們的相機,麥克風,但是在許可權模式的警告中沒有明確使用該特性。
詳情請見附件截圖。
下一步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請修改許可權模式警告,以指定為什麼應用程序請求訪問用戶的攝像頭,麥克風。
由數據可見,從 5 月 1 日至 5 月 15 日半月以來,一共有89 款 App 因條款 5.1(隱私)、5.2(知識產權)被拒。並且多款 App 因條款 5.1 被拒多次。
從上月七麥研究院推出的《4月App Store推廣行情總結報告》來看,條款 5.1.1 以 191 例,排在了月度排行第 5 名。
經分析發現,「地鐵購票」在這半月內因條款 5.1被拒 6 次,「百通醫考題庫」被拒5 次,「北瓜電話」也有 4 次。由此可見,蘋果對此條款審核十分嚴格。
在這 89 款被拒 App 中,教育類最多共有 22 款,佔比 24.7%。其次是生活類,共有 15 款,佔比 16.8%。「工具」、「購物」、「商務」差距較小。一些較為知名的 App,如「學而思」、「搜房網」、「作業盒子」皆在名單之列。
在這半月里,5 月 4 日這一天,被拒的 App 數量最多,多達 21 款。其次是 5 月 11 日有 15 款。5 月 1 日、8 日、10 日皆有 8 款。
不得不說,蘋果爸爸近期對於用戶隱私十分重視。
圈內人可能會知道,歐盟頒布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簡稱GDPR)將於本月 25 日生效。這是迄今為止覆蓋面最廣的全球性數據隱私保護法規。
該條款可以對任何類型的違反 GDPR 行為進行處罰,包括純粹程序性的違規行為。其罰款範圍是 1000 萬到 2000 萬歐元,或企業全球年營業額的 2% 到 4%。
蘋果大概是想在條例正式實施前,提前採取行動以做表率。蘋果爸爸打的什麼算盤,我們不做過多猜測。
收到被拒郵件已是事實,當下應該做的是尋找解決辦法。未收到郵件的開發者也該做好防禦措施。以下提供兩點參考意見:
條款 5.1 被拒解決辦法:
在採取用戶數據信息之前需要給予用戶提示,並得到用戶的允許,或設置為可選。
明確告知蘋果採集用戶數據信息的使用目的。例:新聞類 App 需要用戶位置信息,目的是根據地域的不同而向用戶推送不同的新聞內容。
即使被拒了也不要灰心,最後希望大家早日過審,脫離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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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七麥研究院專欄作者【元滾滾】原創,轉載需聯繫七麥研究院獲取授權,七麥研究院有權向非授權轉載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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