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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影星李香蘭為何沒被判死刑?

以一曲《夜來香》紅遍全國的李香蘭原名山口淑子,1920年2月12日出生於中國遼寧省奉天(今瀋陽)附近的北煙台,不久舉家遷往撫順。在撫順開往奉天的火車上,淑子結識了一個同齡的俄羅斯猶太裔少女柳芭。因為柳芭,淑子結識了前蘇聯著名的歌劇演員波多列索夫夫人。歌唱練習就此展開,山口淑子變身歌星李香蘭。波多列索夫夫人每年秋天都要在奉天大和賓館開獨唱會。一天,波多列索夫夫人突然對淑子說:「你來我的獨唱會唱歌吧!」

山口淑子第一次站在舞台上,她唱了一曲《荒城之月》。淑子清澈純真的嗓音贏得了滿場如春雷般的掌聲,也引起了一位特殊客人的注意,他就是奉天放送局科長東敬三。原來,電台節目一直在尋覓一位歌手。 東敬三給淑子起了中國名字——李香蘭。於是,李香蘭的名字就這樣被寫入了節目里。當全東北的收音機都開始播放著李香蘭的歌聲時,這個少女走紅了。

偽滿洲國成立後,日本人為了粉飾太平,在長春成立了電影製片廠,李香蘭因為人美歌唱得好,被選為第一批女演員。她拍攝的第一部電影,叫《蜜月快車》。隨後,第二部、第三部影片接踵而至,她連續接拍了《富貴春夢》以及《冤魂復仇》。李香蘭紅了,而且紅到了日本。1938年10月,已成為電影廠當家花旦的李香蘭以「中日親善」的代表頭一次回日本。然而,亢奮無比的她卻萬萬沒有想到,祖國迎接她的卻是另一張嘴臉。當她交驗了護照剛要下船時,卻突然聽到一聲粗暴的斥喊:「你回來!」「你這東西還是日本人哪!一等國民卻穿三等國的支那服,說支那話,不覺羞恥嗎!」

李香蘭在自傳中回憶:「這使我對祖國日本的憧憬開始幻滅,讓我感到可悲的是,祖國的日本人對我出生的中國——我的母親之國的侮辱。」

日本戰敗後,李香蘭這位紅極一時的明星被押上了審判台。1946年2月,上海軍政部審訊庭上,李香蘭不能證明自己是日本人,那麼,她就無法洗脫漢奸的罪名。就在李香蘭被判死刑準備赴死時,柳芭,再次出現了。柳芭當時已是蘇聯共產黨,成為領事館的一名工作人員。她找到了李香蘭日本身份的證明,法官最終宣布李香蘭無罪釋放。法庭上,李香蘭流淚唱起了歌,她唱的是自己最愛唱的中國歌曲,歌聲里飽含著對養育自己的中國的一片深情……李香蘭向旁聽席、也是向中國和中國人民深鞠一躬,對自己前半生的欺騙和罪行作了深深的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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