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阿里釘釘CEO的言論:不知道你們10點之前下班幹嘛?不到凌晨一點不合格
先不考究從「鵝廠坊間八卦」這個微博流傳出來的這個言論是否真實,但我覺得這番話從釘釘CEO說出來也並不奇怪,想當年釘釘正是依靠此位CEO帶領團隊沒日沒夜攻堅,才有了釘釘今天的成功,釘釘團隊至今也一直堅守這種拼搏精神。
熟悉互聯網公司的人都知道,無論是百度,新浪,網易,還是阿里,華為,滴滴等大公司,這些企業無一例外都在鼓勵員工加班,或是996(早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一周工作6天),或是10106(早10點上班晚10點下班,一周工作壓力6天),這些已經成為業態。有網友說,工作本身是為了更好的生活,而為了工作,連基本的生活常態都不正常了,還有什麼意義?也有網友指出,對於個人來說,好的公司好的平台,這種付出可以獲得認可。
互聯網企業喜歡加班,是因為行業競爭壓力巨大。互聯網技術更新換代越來越快,企業要想在競爭取勝,除了獨特的創意,還需具備快人一步的效率。新技術、新創意轉變成市場產品越快,企業的競爭力就越強。同時和企業文化也有關係,很多很多互聯網企業都在學早期美國矽谷精神,崇尚狼性,崇尚團隊拼搏。但是,拼搏精神就等於工作到凌晨嗎?工作時間與工作效率並不是正比。長時間工作,身體亮紅燈,更無法高效率完成工作,每天工作到凌晨,「鐵人」也吃不消。
另外,收穫與付出對等的加班,打工者看中回報,要麼加薪升職,要麼能學到本事,有利於自身發展的。如果純碎是為了拼搏喊口號或強制加班,沒完沒了的,相信很多人是抵制的,畢竟人生不止是工作,還有生活吧!
還有網友直接搬出勞動法,國家規定每天工作時長不得超過8小時,否則都算加班,需要支付相應的勞動酬勞,每天加班到凌晨一點,明顯就是違反勞動法。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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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名聲不好,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願意排隊面試呢?
※領導經常對下屬說這3句話,說明領導是個沒有主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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