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前男友家窮酸分了手,八年後我帶女兒去租房,一見房東愣了
我是城裡長大的的姑娘,家裡雖然不是大富大貴但是也能供得起溫飽,也算是一個小康家庭。我高中時候輟學,輟學後我就出去了打工。在理髮店學過理髮,在飯店當過學徒。我幾乎嘗試了所有能賺錢的工作,只要能賺錢我就會去嘗試。不是我多愛財,是因為那個時候我母親生了一場大病,家裡的所有的積蓄都拿來挽救母親的生命,我為了母親,輟學打工,只為了能治好我的母親。
在我最無助的時候我遇見了浩然,浩然是我的前男友。我們也是打工認識的,我們在同一個崗位,他很照顧我,呵護我,給了我很大的安全感,很快我們就確定了關係在一起了。浩然是農村家庭,父母都是農民,家裡的經濟來源只是腳下的土地,不說家徒四壁但是也差不了多少。他能帶給我的,只是精神上的愛情,但是我經歷了這麼多,我深深的了解,沒有物質的愛情連散沙都算不上,走兩步,就散了。
我們在一起很快樂,但是一想到未來,如果結婚,房子,車,如果有孩子還需要養孩子,我們兩個現在,拿什麼來養活自己?他總和我說,他會努力的,一定會努力的,我知道他的努力,我可以看到他的努力,但是我看不到未來的希望。
我和他提出了分手,就這樣一別兩寬,各生歡喜。我有時候會想起他,想起我們一起的時光,但是都說分手最好的狀態就是互不干擾,我覺得很對,強迫自己不去想他。
分手後的兩年,母親的病已經治好了,我也遇到了我現在的老公。他有自己的企業,家庭條件很好,對我也很好。一切都彷彿向最好的地方發展。我們很快確定關係,相處了幾個月,就結婚了。他給了我們家二十萬的彩禮,我嫁了過去,有了自己的歸宿。
結婚的一年後我有了孩子,是個女兒。我自然很高興,全家人都很高興,我的家庭終於圓滿了,沒什麼奢求的了。但是我萬萬想不到,最相信的人往往都是通過偽裝來欺騙你。女兒漸漸長大了,我為了照顧女兒辭掉了工作在家裡當起了全職媽媽。老公這個時候性情大變,有時候夜不歸宿,回來也是喝的大醉,我說幾句就會和我大吵一架,女兒嚇得哇哇大哭。漸漸的,我也不敢說他什麼了。女兒五歲那年,我也失去了我的青春年華,家裡的生意越做越大,但是老公的心顯然不在這個家,終於,女兒九歲那年,我發現他出軌了,我沒有猶豫,選擇了離婚。
我只要了我的孩子,其他我沒有要他的一分錢,一樣東西。我帶著女兒回了娘家住了一陣子,但是總在我媽那住也不是辦法,於是我就去租了一個房子。
我帶著女兒去了我們租的房子那,房東在等著我們簽合同。當我見到房東的一刻,我整個人愣住了,房東正是他,浩然。
我有些尷尬,和他寒暄了幾句,臨走時我問了一句「這房子是你的?」他點了點頭,離開了。
說實話,我一點也不後悔,很平淡。我現在的生活,發生了就不後悔,我很豁達的。我有些心酸而已,兜兜轉轉再見面,卻已經物是人非了。
※參加前夫婚禮,他給我打包了半袋子我最愛吃的鴨子,回家一看哭了
※母親送來袋紅薯,被婆婆扔進垃圾桶,我撿回後發現裡面有一袋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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