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年一起海難,西方人全部獲救,日本人全部淹死
原標題:1886年一起海難,西方人全部獲救,日本人全部淹死
1886年10月24號,日本發生了一件大事。
海上沉了一條船。
有人要猜了,難不成,上面坐的都是日本重要人物?
非也。
全是不知名的普通人。
那麼,為何又是大事呢?
原因只在,這條覺船上的26個外國人,都被救了;
而23名日本人,則無人搭救,全部淹死了。
你又要想了,為何日本人沒人救啊?
難道不該先救女人和小孩嗎?
(沉船事件 圖片來源網路,感謝原作者,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列位,大家也許是看了《泰坦尼克號》,所以有這種想法。但在那個時代,甭管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日本人的命,在船長眼裡,就是比洋人輕賤。
更關鍵的是,諾曼頓號船長德萊克是英國人,他和他的船員,在初審中被判完全無責。而且,也沒判多少賠償。
這就刺激了日本人。
大家知道,當年西方列強侵略東方國家,取得的一個很大權益就是領事裁判權。等於日本法院,對德萊克是沒有管轄權的。
有管轄權的,是他的娘家人。因此,這個結果並不令人意外。
但存在並非就是合理的呀。
覺得不意外,不代表著就該默默接受啊。
日本人群情激憤,從朝廷到百姓,都十分不爽。
此案進入二審。
日本人的壓力,有了效果。
德萊克船長竟然被判了——三個月!
(案件審判畫 圖片來源網路,感謝原作者,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見死不救,23條日本人的命,只要監禁三個月,而且,還是在各種壓力之下才做出這樣的判決……
日本人更怒了……
然而,又有什麼用?
能跟人家干一架不成?
打不贏啊。
因此,對於一般老百姓而已,也就是打打口炮——快廢了領事裁判權!
但這些口炮,在朝廷大臣那裡,就是艱難的談判。
通過這件事,日本人看到領事裁判權的極不合理,因此要求條約改正……
英國怎麼會想放棄這種權利呢?
英國放棄了,美國要不要放棄?法國要不要放棄?……
對列強而言,這是連鎖反應。
日本外務大臣井上馨等人知道打不贏列強,所以繼續展開所謂的鹿鳴館外交。
超豪華的沙龍,把漂亮的貴婦們喊來,穿著「公主服」,跟列強外交官們翩翩起舞。
(鹿鳴館 圖片來源網路,感謝原作者,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他們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向列強證明,我們完全學習了你們啊,你看,生活方式都一樣了呀……
然而在列強看來,這不過是猴子學人罷了。
結果,鹿鳴館外交失敗了。
井上馨等人還被日本人痛罵,媚洋太過……
但,這不過是日本尋求條約改正的一次失敗。
失敗了,繼續來唄。
最終,在1894年,《日英通商航海條約》簽訂,英國撤銷了在日本的領事裁判權。
儘管,1900年,日本作為列強之一參加了八國聯軍侵華戰爭,但實際上,直到1911年,日本所有的不平等條約才被取消。
直到現在,諾曼頓號沉船事件引發的條約交涉,還是日本學校的課程。
※1868年,日本兩個城市結了仇,可能要到2108年才能和解
※日本內戰,20名少年武士同時自殺 19人死了,另一人命運從此改變
TAG:凡人摸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