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辦史話:群體、階級與買辦性
今年以來,隨著貿易戰的不斷升級,網路上「買辦」一詞開始頻繁出現,尤其是最近一段時間國內某知名電腦產商深陷輿論危機,遭到群起圍攻,可謂大快人心了。趁此機(re)會(dian),本文簡單梳理一下近代史上的「買辦」的演變過程,以饗讀者。
01
從事務到職務
買辦一詞最初就是字面上的採買置辦之意。《明實錄》中多有這樣的記載:
萬曆六年奉旨每季加銀五萬兩作買辦應用
這裡的買辦是一項事務,而非一種職務,萬曆年間的戶部尚書趙世卿曾上疏稱:
祖宗以來以軍國之計責司農,不聞以買辦為職
這一顧慮大抵是為了防範濫加採買勞民傷財,不過富戶人家就沒這麼多講究了。《紅樓夢》中鴛鴦的哥哥金文翔就是在賈母處擔任「買辦」,在這裡買辦基本上就成為一個職務了。
清代實行「公行制度」,在廣州特許開設「十三行」,其中就有由政府指派的「通事」和「買辦」二職,通事負責傳遞法令、通關報稅、登記出入、發放牌照等事宜,而買辦和《紅樓夢》中金文翔類似,只是一個後勤管家或者雜役頭子,地位並不高,所採買的大抵是日用雜物,並負責招募苦力,而無權參與交易。
02
從管家到經理
鴉片戰爭之後,公行制度瓦解,《南京條約》就明確規定:
凡有英商等赴各該口貿易者,勿論與何商交易,均聽其便。其隨意雇覓跟隨、買辦、通事均屬合法。中國地方官毋庸經理。
在這種情況下,買辦逐漸取代了通事,成為洋商與國人之間溝通的橋樑,集代理人、翻譯、掮客、顧問、信用保證人於一身,地位得到了迅速的提高。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轉變,是因為洋商的根本需求是擴大貿易,而通事更多的是一個政治性的職務,甚至帶有監督意味,並不能滿足洋商對商業能力的要求。
這一時期的買辦,依附對象從官府變成了洋商洋行,其收入來源也從固定的薪金變成以高額傭金和回扣為主。當然很多買辦原本就是大商人,洋人看重的是他們的信譽和經營網路,不過也有一些買辦是洋行學徒出身,受賞識而得到提拔並發家致富,如後來的「赤腳財神」虞洽卿。
其後隨著中西方經濟交往的深化,買辦制度也日益走向成熟,買辦逐漸成為類似高級經理的職務,下屬副買辦、收銀人、寫賬人、對秤人、看銀人等一系列僱員,並更多的由是受過新式教育乃至海歸的青年擔任。到民國初年,很多洋行的買辦已經改稱「華經理」,其中固然有內部制度改革的因素,更多的則是因為「買辦」一詞在當時已經被視為「漢奸」「洋人走狗」了。
03
從「群體」到「階級」
在那個連遭外侮的時代,為洋人服務的買辦被視為「漢奸」並不奇怪,更何況早期的買辦群體中不乏戰時通敵、挾洋自重等行為,更有「兩頭吃」這種哪怕只談職業道德也說不過去的現象,甚至洋人對此都不乏抱怨。
不過這只是暫時的,隨著交流的深入,買辦作為中間人的壟斷性迅速下降,實際上已經逐漸成為一個普通的職業了。而與此同時,民族主義的矛頭從「反滿」轉向「反帝」,在這種情況下,對「買辦」的敵視和否定,某種程度上從「買辦群體」這一實體中抽離,而集中於一個抽象出來的「買辦階級」。最早使用這一辭彙的,就是早期領導人瞿秋白。
在這一敘事語境下,「買辦階級」指的並不是擔任或曾經擔任買辦這一職務的人,而是指除政治賣國(如簽訂不平等條約)之外的「經濟賣國」者,具體體現為「幫帝國主義在中國構建商品推銷網、原料收買網和金融控制網」和「為中國反動政府向帝國主義借債擔任中介」。實際上「買辦階級」準確的來說應該是「買辦性大資產階級」,而與之相對立的則是「民族資產階級」,是否同情乃至支持革命,是區分二者的標準。
中國第一位留美幼童容閎,擔任過寶順洋行買辦,但是官方稱他為「買辦階級」,不只是因為他當時就表達了對買辦的反感,更多的是基於他此後為救亡圖存所作出的諸多努力。
民國「火柴大王」劉鴻生,擔任過開平礦務局(其時已被英商吞併)買辦,但是官方對他的定位是「民族資本家」,據說劉鴻生為此問過周恩來,周回答說:政府需要這樣的範疇來劃分敵友,你是朋友,所以你就是民族資本家。
相反,盛宣懷一出老家就進了李鴻章的幕府,從未擔任過洋行買辦,但是由於他的一些行為被認為是賣國和中飽私囊,所以到後來仍然被稱為「大買辦」。
甚至連政治家都會享受這樣的「榮譽稱號」,如范文瀾說李鴻章「身兼官僚軍閥買辦三種性質」,官方話語也會說「洋務運動具有買辦性」,還有「慈禧買辦政權」「蔣介石買辦政權」之類的稱呼。
當然把經濟事務中的辭彙用到政治人物身上總歸是有點違和,所以才會有「官僚買辦」這個詞,用來指代官僚和買辦的結合體,而不是指服務於官僚的官商。官商與買辦雖然都有「中介」的性質,但是這種類比未免太過寬泛,並無必要。以胡雪岩為例,改開以來更多的是把他稱為「民族資本家」,各種傳奇故事中也將他形容為被洋商、買辦和官場政敵聯合絞殺的悲情英雄。倒是范文瀾也把胡雪岩稱為大買辦,但並不是由於他和左宗棠的關係,而是因為他「以重利向英商借款五百萬兩」,可見買辦身份的認定是與政治定性高度相關的。
04
買辦群體的貢獻
區分了「買辦群體」和「買辦階級」之後,我們就可以來相對公平的評價近現代歷史上的買辦們了。
今天對「買辦賣國」的質疑並不少見,相關論文和著作主要從三個方面對「買辦」進行積極評價:
一是強調從買辦到民族資本家的轉變。
如前所述,買辦稱得上是一個暴利行業,可以迅速積累大量的財富,而且這一群體在與西方商人打交道的過程中,較多的接觸到了先進的經濟、管理理念,後來的買辦更是不乏留學歸國者,這使得上述轉變成為可能。前面提到的劉鴻生就是一個例子。此外唐廷樞、徐潤、鄭觀應等人,放棄洋行買辦的職位而投身於洋務事業,雖然洋務運動本身也被認為擺脫不了買辦性,不過這種行為終究是值得肯定的。
然鵝,這裡是有一個「倖存者偏差」的。在官方話語體系中,「買辦階級」的反動性,很大程度上是基於「依賴性」的:買辦商人依賴外商的資金技術,買辦政權依賴外國統治者的武力和軍備(來鎮壓國內反抗),但是另一方面,買辦自身資本越雄厚,其對外商的依賴性就越小。所以我們所讚許的這些「轉型者」,不過是數以萬計的買辦中的極少數罷了。當然,並不是說大買辦就一定更「進步」,只不過是他們有選擇的餘地罷了。他們的買辦性,更多的體現為政治上的,比如1927年的虞洽卿,事實上此時的他已經是貨真價實的金融資本巨頭了,只有從政治角度稱他為買辦才是有意義的。而買辦群體本身的依賴性或者說「買辦性」,實際上是主要體現在那些「求生存」的中小買辦身上的。
美國學者郝延平在其《十九世紀的中國買辦》第六章中論述了買辦在工業投資、管理中發揮的重大作用,數據翔實,給出了買辦資本在中國近代輪船業、礦業、棉紡業、機器製造業等行業的投資比例(54.50%,62.7%,23.23%,27.68%),但是仔細觀察就可以看出,這只是針對幾筆大的投資的統計,總額不過都是幾百萬兩,相比同時期中國買辦群體所積累的財富——據估算約有5.3億兩——真的能算得上是「主流」嗎?
二是推崇買辦群體的「民族精英」屬性。
拋開感情色彩,從受教育程度,商業本領、對西方文明的了解與學習等方面來看,買辦群體當然稱得上是「精英」,但是正因為如此,反倒應該對他們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前述投資比例,從財富總量上來說,買辦群體當時仍然是比不上地主群體的,但是從投資便利性來說則遠勝於後者,所以他們的投資比例佔大部分是理所應當,而如果只和地主群體相當,恐怕並不是什麼光榮的事情。
而從價值觀念角度來看的話,我們可以不把「民族性」和「愛國」當做評價歷史人物的唯一標準,但是總不能把不愛國的人稱為「民族精英」吧?而且當時的民族主義並不像今天這樣飽受批評,反而可以說是西方先進思想的一部分。鄭觀應的著作《盛世危言》,其建議雖未盡可行,至少稱得上「憂國憂民」,如此方不負「民族精英」之稱。
三是宣揚買辦經濟的合理性。
前兩點都是在「民族」的價值體系下對買辦進行肯定,而第三種辯護方式則完全相反,認為買辦作為洋商代理人,加速所謂「自然經濟解體」,將廣大農村納入世界資本主義體系,是一種毫無疑問的「貢獻」而非「罪行」。
金普森《買辦與中國近代社會階層的變遷》一文,極力強調鴉片戰爭之後的中西貿易是「符合經濟規律」的正常貿易,「外商不能強迫中國人買東西」,「中國人不需要的東西,再強大的武力也無濟於事」,似乎在作者眼中,只要不像日本鬼子那樣拿著槍強買強賣,就一定是「正常貿易」了。至於強行打開市場引起的經濟動蕩,超低的進口關稅,清政府恐慌之下的對內瘋狂加稅,這些都和「循規蹈矩的外商」沒有任何關係?
為此文章甚至引用了馬克思《對華貿易》中「《南京條約》在促進對華貿易方面沒有起到絲毫作用」的結論,但是馬克思原文恰恰是認為這是由於帝國主義一味盲信武力的作用、違反經濟規律導致的結果,到了這裡反而成為作者論證雙方貿易「符合經濟規律」的依據,堪稱無恥之尤。
該文還引用了上面提到的郝延平《十九世紀的中國買辦》中的數據並解讀為「買辦投資近代民族工業」,實際上看原文就可以發現,作為一個美國人,郝延平其實既不關心「民族」也不關心「實業」,無論是投資外國企業,還是投資銀行業保險業——大概除了把錢埋在地窖里這種愚蠢行為之外——只要是「現代」的,「資本主義」的,在他這裡都是得到了正面的、有意義的評價。按照這一標準,大買辦們真的是很難做到不去支持「工業」發展的。
資本主義的發展當然有其積極的一面,但是如果否認「經濟侵略」的存在,那就只能說是立場問題,多說無益了。
05
總結
將「買辦階級」作為反面對象,並不應該意味著對買辦的全面否定。比如按照1st共時期對「家庭出身」的認定,鄧世昌(其父鄧端甫曾擔任同孚洋行買辦)、徐宗漢(徐潤之女,黃興夫人)恐怕就要成為「黑五類」了,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即便是買辦自身,也應該承認,他們可以有家國情懷、圖強之志,可以與外商據理力爭,可以投資實業,支持革命。但不可否認的是買辦這一身份天然就存在依賴性和妥協性,在這種情況下,用「買辦性」一詞來概括這種依賴性和妥協性,甚至進一步應用到政治評價上,是精準而恰當的。
以此觀之,買辦這一角色,並未成為歷史。今天我們雖然無需面對不平等條約,但不意味著經濟貿易一定是平等的,不然怎麼會有貿易戰呢?當然,對普通人來說,買洋貨並不意味著不愛國,那麼在外企打工、推銷洋貨也稱不上什麼「買辦」了。今天的買辦性,更多的體現為某些學者宣揚「造不如買,買不如租」的「經濟規律」,某些企業推崇「貿-工-技」的發展路線,至於是不是有更高層面的買辦,就非本文所得置喙了。
殷鑒其未遠,吾輩當自勉。
參考文獻
吳桂龍《論上海開埠初期的通事和買辦》
金普森《買辦與中國近代社會階層的變遷》
郝延平《十九世紀的中國買辦:東西間橋樑》
馬學強《二十世紀前期買辦及其社會生活狀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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