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對我說分手,對你女朋友說去!
以前都是慫恿朋友去表白,現在,也就我可以厚著臉皮讓他們不愛就分手了。
不愛我就拉倒
不愛我就拉倒
周杰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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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這首歌我還是很鄙視的,杰倫已經拉倒了。但是,在下的新歌六月份就要出來了,還請大家多多關照到時候讓大家感受一下,我腦殼裡的東西。
520,三個數字,一個普通的一天,竟然也變成了情人節。
有情人的想方設法過節,愛的自然開心浪漫,不愛的其實比一直受虐的單身狗還心酸。我怎麼知道?因為我是局外人,一直看的很清楚。
接下來到了「我有一個朋友」的環節了嗎?
是的,這次我也按照正常套路(毫無樂趣可言的狗屎文方式)出牌。
我有一個朋友,算是朋友。他一直都挺有爭議的,在各個方面。與一個人談也會同時與其他人曖昧,我個人非常討厭這種行為但他認為是各取所需。
大學畢業之後一年,見面告訴我他訂婚了。
又半年,見面告訴我與他未婚妻沒有愛,生活很灰暗。
又半年,見面通知我婚禮日期。然而這次他很開心,因為他換了一個他愛的女人去結果。
他是挺有爭議的,以至於正常人無法去評說。但他是個不錯的例子,因為即使他有爭議,即使我不看好,我也絕對百分百贊同他後來的行為。
如果要結婚,就盡量去找一個最愛的結。
他當然也考慮了很多,上一個談了好長時間,見家長,長途旅行,一起生活了好長時間才決定訂婚。
我想,在這冗雜漫長的交往過程中,他應該也一直在考慮吧,權衡,哪一個選擇是對自己最負責,對另一個或者另兩個傷害最少的。
其實細節我是不知道的,因為知道的太多那肯定是普通人的套路。我憑什麼知道別人家的事這麼多呢?我為什麼要去知道呢?自己都顧不上,雞毛蒜皮說起來都覺得可笑。
當然了,皮一哈。
回歸正題,不管他怎樣,我都支持他在最後的選擇。
雖說臨陣易將是兵家大忌,但是結婚這一陣,只是之後整個生活戰爭的開始,沒有選好將領,寧願多拖一陣子,也絕不能隨意將就。
從他告訴我他不知道該不該和上個女人結婚的時候,我就告訴他,當你有這個疑問的時候,你就有了回答。
愛,經不起懷疑。有一點點,就最好立刻離開。
當然了,離開之前,最好能還它清白。如果可以的話。
我還有一個朋友,事實上不想寫太多。簡寫一下吧:她沒有hold住,找了頭pig將就了結婚的這一陣。我還沒有看到她的一生,因為我每每看到那pig每每就失去了對這兩人的興趣。真的,我想對他們來說,之後最幸福的可能也就是,無趣吧。雖然女人有些可惜,不過也是自找,自己選擇了這樣,以後也可以更改但是那戳子卻印在臉上一輩子,當初告訴我不愛他,但沒辦法。我真的不知道,愛,或不愛,為什麼會跟有沒有辦法聯繫在一起。
不愛就去說,別跟我說。
不愛就離開,或者讓不願離開的去死。
我想,520這天會出現超多的情侶吧。你們中哪一對兒是真心相愛?哪一對兒心中實則早已厭倦或者從未相愛只不過沒有辦法?
我不想說什麼將就不將就,餘生幸福不幸福,責任代價之類的話了。
那些都是我講給能聽懂的人聽的,他們也不會去做這種白痴一樣的事。
看到這裡的朋友,我給你們一個好辦法。
如果你不愛,卻又不好說,把這篇文章轉發給湊乎將就的另一半,或者發到ta能看到的地方去,表明你的態度。
如果他看到了還假裝不知道的話,那麼他絕對是不愛你的。這一點請相信,知道你不愛,還因為某種或種種原因不願放手的,一定是因為除了愛以外的其他目的。一定不是因為愛你。
所以,為什麼還要在一起呢?
希望能夠說散一些情侶,這樣會救出更多假裝愛情的人吧。如果你正在經歷能夠被一篇文章說散的愛,告訴你那不是愛,並且再告訴你一句,沒有那一篇文章,也請你趕快散。
不是怕耽誤了你們二人。
我怕你們玷污了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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