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行》的背後,都藏著唐朝的哪些有趣的細節?
人們讀詩詞,一般都直接奔著正文去,題目都顧不上看,更別說題目與正文之間的引言了。
譬如,白居易的《琵琶行》,讀過書的人應該都知道,但對這篇長詩之前的序文真正關注過的,卻是極少的。
序文第一句,即是:「元和十年,余左遷九江郡司馬。」
僅此短短一句話,其實就藏著很多關於唐朝有趣的歷史細節。
「左遷」是貶官的意思,那麼在元和十年白居易被貶官之前,他身居何職?
而「九江司馬」一職又屬於什麼級別的官員?
就把這一問題展開來研求一下,便是極有意思的歷史片斷。
元和是唐憲宗李純(805年—820年在位)的年號,李純當皇帝時盛唐已過,但他在位時,唐朝還是出現短暫的統一,史稱「元和中興」。
對中學生語文教材來說,元和十年也是個很值得注意年份。
這一年白居易被貶到九江作司馬,才有了後來的《琵琶行》。
同樣在這一年,柳宗元去柳州作刺史,才有了後來的《捕蛇者說》。
在談到白居易「左遷」一事時,可以結合白居易的任職經歷,對唐朝的官制進行個簡單的了解。
元和二年,白居易任校書郎一職,要唐朝的公務員體系中,校書郎是一個正九品上的官職,差不多對應現在的科員。
元和三年,任左拾遺,這是一個從八品上的官職,與校書郎相比,提了兩級,從科員變成了主任科員;
元和五年,任京兆府戶部參軍,參軍是個跨度比較大的官職,從正七品上到從七品上都有。
但請注意,京兆府、河南府和太原府,這三個地方行政區在唐朝行政級別最高,所以這三個地方的諸曹參軍,是正七品下的編製。
短短兩年內,白居易完成了從主任科員到正處的飛躍,仕途可謂一帳風順。
到元和六年時,白居易的母親去世了,按舊時官制父母去世,官員這時需歸鄉守孝三年,叫作「丁憂」。
只有在某個官員非常重要,朝政實在離不開他時,皇帝就會專門下旨把他召回來,這叫「奪情」。
百德孝為先,這是儒家治國的最基本理念。
對於李純來說,白居易顯然沒那麼重要,所以白居易丁憂滿3年後,於元和九年回到長安,被授了「太子左贊善大夫」一職。
抱歉,我沒能查到「太子左贊善大夫」這個官職的行政級別來,但從他後來被「左遷」為江州司馬一職來看,可以大致推測一下。
與參軍相類似,司馬一職的跨度也比較大,上州司馬為從五品上、中州司馬為正六品下、下州司馬為從六品上。
唐朝有358個州,江州屬於下州級別,所以白居易在元和十年「左遷」之前,官職級別應該是高於從六品上,那麼「太子左贊善大夫」大致應對應正六品下的「太子文學」一職。
司馬一職是地方州長官刺史的屬官,唐朝的州刺史下,分別有別駕、長史、司馬、錄事參軍、司戶、司兵、司田、司法、司士等六曹參軍事,而在這其中,別駕、長史和司馬屬於「上佐」,在刺史缺位的情況下,他們是可以直接代理州刺史職務的,相當於現在地方主官副職。
而且他們基本上沒有具體的分管事務,能在地方任這三個職務的人,基本上屬於朝廷對宗室人員的照顧,或對退居二線閑散官員的一個交待。所以,白居易才會在《琵琶行》引言中坦陳:
「余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覺有遷謫意。」
如果我們對江州司馬這個職位有了這些了解,就可以更好地去讀《琵琶行》了,詩中的「添酒回燈重開宴」的場景,其實就是唐時的一場公款吃喝、並召喚民間女子彈唱的宴樂畫面,而這些開支,白司馬完全是可以簽字報銷的。
即使自己掏腰包,唐朝官員的俸祿分米、錢、田等三種形式發放。一個六品官員每月的米錢有2400錢、配家業田2.5傾,還有月薪5000錢,大致算下,白居易即使是左遷為江州司馬,依然是能夠月入萬錢的。
至於琵琶女與白居易之間,其實從詩文內容來推敲,他倆之間也絕對不是就這晚彈唱了幾個曲子這麼簡單。
以後再慢慢探討研究吧。
※存神機慮息,養氣語言遲,白居易詩中的養生之道
※白居易天天寫詩,也會這麼俗?他與其他詩人竟有這麼大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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