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SERIES開篇詞——520,我愛你
好玩兒的法律科普,期待與您相遇
今天你要嫁給我
太美麗
陶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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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愛?什麼是愛情?
什麼是婚姻?
520,我愛你,翻開朋友圈,全世界都在表白。
趙律師的《戀愛婚姻家庭法律課》也借著這個特別的日子開課了。
大家好,我是趙律師,代理過無數的離婚案件,看了太多的悲歡離婚,有些知識我希望你一輩子都用不上,但聰明的你最好要知道。
有一日,我帶助理小姑娘出去開庭,途中她問我:「趙老師,您和宇哥那麼幸福,宇哥對您簡直是羨煞旁人,在您眼裡,婚姻是什麼?」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到:「婚姻是三觀相同或相似的兩個人,在一起搭夥過日子。婚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是經濟共同體,也是合作夥伴。」第二天,這個小姑娘跑來告訴我說:「趙老師,我覺得或許是年齡的差距,我不認同您對婚姻的看法,我還是想追求轟轟烈烈的愛情,以愛作為我婚姻的基石。」
愛情是什麼?
我見過:用一克拉的鑽戒在九眼橋求婚,在眾人的祝福中走進婚姻,不到一個月就來找我代理離婚案件的小年輕;
我見過:為了愛情,捨棄自己的家人、離開自己生活學習的地方來成都生活,最後不歡而散鬧離婚的無數對配偶;
我見過:從小就喜歡一個人,追了二十幾年,轟轟烈烈戀愛後因為地域差異分道揚鑣的情侶;
我見過:好好的兩夫妻,因為父母的干預,最後感情破裂不得不離婚的兩個人;
我見過:貧窮時相互攙扶奮鬥的兩個人,在致富後,一方出軌翻臉不認人的離婚案……
相信他們都是因愛而結合,最後因現實而分手。
我注意到我所代理的一起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是這樣闡述的「感情是婚姻的生命線」。我也留意到法律規定的離婚原因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法官和法律都沒有用愛情,而是感情。因為愛情是稀缺物,聽過的人多,見過的人少,完美的東西只能是一種追求。愛情,在激情燃燒過後,還要經受平常生活的檢驗和洗禮,在漫長的歲月中,愛情會轉換衍生出親情、友情。所以,法律人用的是感情而非愛情。
那麼,愛情到底是什麼呢?我的理解是:愛情是一種感覺,茫茫人海中,你遇到一個人,突然打動了你,不知道為什麼,被對方吸引,總想著對方,腦海里都是TA,想到TA就莫名的開心,願意為TA去做很多的事情,並樂在其中。如果能夠得到TA的回應,那更是心花怒放、喜不勝收。在愛情里,可以由著性子,怎麼高興怎麼來,要的就是那份轟轟烈烈甜如蜜。
愛情是自私的,極度地渴望佔有對方,被關注,被重視,被寵愛,正是因為這份自私,所以有一句話叫「相愛相殺」,太相愛的兩個人,往往走不進婚姻或者婚姻往往出現問題。還記得西方婚禮前的宣誓嗎?「無論是貧窮還是富有,無論是疾病還是健康,我願意一生愛TA,尊重TA,照顧TA,忠實於TA,直至生命盡頭……」僅有愛情,僅有感覺,擔不起這份誓言,也支撐不了漫漫人生路。婚姻,需要高於愛情的大愛,理解包容是基本,用心經營能加分。
我們這門戀愛婚姻家庭法律課,就試圖從法律的視角,教你如何去用心經營愛情、婚姻和家庭。為你的愛保駕護航。
最好的愛情,是讓兩個人都變得更美好,更快樂,更勇敢;最好的婚姻,是在一起,有多久,走多遠。
最後,願所有的有情人終成眷屬,所有的婚姻都可以穩固幸福。
520,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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