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漁民涉嫌運輸、販賣江豚被移送公安部門
涉嫌被運輸販賣的海豚。
中國寧波網訊 近日,舟山嵊泗一漁民涉嫌運輸、販賣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江豚,被鎮海區海洋與漁業執法人員在鎮海金塘大橋附近查獲,涉案漁民已被移送公安部門。
據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負責人介紹,該案為我市首例運輸、販賣國家二級水生野生保護動物立案案件。
5月3日,鎮海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在鎮海金塘大橋附近巡航,發現一艘嵊泗漁船正向鎮海碼頭開進,執法人員登臨檢查發現,在前艙有漁獲江豚一條。據當事人交代,「江豚是4月27日至28日捕獲的,起網時江豚已死亡,本想當場丟到海里,後聽說有人要買,於是便拿回來準備賣掉,沒想到路上就被鎮海區海洋與漁業執法人員查獲了。」
據鎮海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執法人員介紹,當事人的行為已涉嫌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現已移送公安部門。
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負責人介紹,漁民在海上生產作業誤捕水生野生動物時有發生,誤捕後無論是活的還是死亡,都不能販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規定,「捕撈作業時誤捕水生野生動物的,應當立即無條件放生,已經死亡的上交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妥善處理。」
2017年,我市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機構共處理125起共129頭(尾)水生野生動物事件,涉及鯨豚類、龜類、中華鱘等多種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其中成功放生67頭(尾),送大學科研部門作研究用8頭(尾),填埋處理10頭(尾),冷庫冷藏30頭(尾),救護中心療傷8頭(尾),雅戈爾動物園救護6頭(尾),取得了較好的社會反響和保護效果。(寧波晚報 記者魯威通訊員李傳斌曾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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