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車真「牛」:58條違章欠7870元罰款仍上路
機動車在行駛過程中發生違章是很常見的事情,通常情況下,及時到交警部門處理就行了。可就有這麼一輛「牛」車,身負數十條違章沒處理,還不參加年審,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5月11日15時許,渝中區交巡警支隊接群眾舉報:一輛有數十條違章未處理且未參加審驗的渝A*****牌灰色長安小客車長期在朝天門和解放碑之間活動,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渝中區交巡警朝天門大隊民警立即開展調查,通過車輛軌跡查詢,發現此車正從解放碑、朝千路沿嘉濱路方向行駛,民警隨即在朝千隧道口附近設卡,將其攔下時,此車剛行駛至嘉濱路千廝門大橋下,正無視禁令標誌越實線掉頭,民警立即對駕駛員蔡某進行調查。
起初,駕駛員蔡某以為只是違規掉頭要被交巡警處罰,根本沒有意識到車輛的其他問題。
民警當即將此車的違章記錄清單出示給蔡某,發現此車違章未處理的記錄居然有38條之多,共計違法計分64分,應繳納罰款5170元,還有20條已處理的違法行為未繳納罰款,共計2700元,同時此車未定期參加審驗。
在證據面前,駕駛員蔡某承認了汽車存在違法未處理且未審驗的事實。蔡某自稱因為車子屢次違章,扣分多、罰款累計金額高,自己沒錢繳納罰款,車輛也就未及時去參加審驗。隨後朝天門大隊民警將蔡某帶至交巡警支隊作進一步處理。
後經民警核實,此車還存在未購買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情況,車輛繼續上路行駛危害性極大,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法制宣傳教育。
對駕駛員蔡某違反禁令標誌,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駕駛證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因蔡某駕駛證已被扣11分,此次處罰後駕駛員駕駛證已超分,民警依法對其駕駛證以扣留,並責令其到車管所參加學習、參加科目一考試;對蔡某所駕駛機動車未定期參加審驗,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駕駛證記3分,罰款100元的處罰;對蔡某所駕駛機動車未購買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機動車予以暫扣,並處罰款1900 元的處罰。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張旭 通訊員 劉井發
轉載自:上游新聞·重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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