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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將自己培養成「小偷」的父母

一切都從一個小小的西紅柿說開。

某日,同事將買好的一袋西紅柿放在辦公室旁的儲藏室中,便去上班了。過了一會,聽到門口窸窸窣窣的聲音,仔細聽:「沒事,你拿一個吃就行,小孩子沒關係的,別管是誰的,拿一個吧!」,「快去拿一個吃,趕緊過來!」我出門看了一眼,小孩子像沒事人似的,繼續吃著手中的西紅柿。

什麼?長這麼大,我還是第一次聽說是小孩子就可以隨便偷拿別人的東西。並不是說被盜取的東西有多麼貴重,而是這個孩子從小就被傳授一種不健康的思想:自己想要的東西並不是必須通過自己的努力得來,可以用偷拿等方式投機取巧。不管是別人的玩具、物品、首飾等,都不能隨便拿取,如果想要暫時借用,必須首先爭得物主的同意。

從小給孩子灌輸正確的價值觀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當學校的老師或者當事人找來,說孩子在學校或者社會上偷東西的時候,再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就已經為時已晚了。

如何給孩子灌輸正確的物權意識

2~3歲是孩子物權意識的敏感期,這個時期的孩子,對於自己的東西管得特別牢,不喜歡別人碰他的東西,有些家長可能不在意,覺得孩子的東西有什麼不能拿的,但是這樣的話,很容易導致孩子在拿別人的東西時,意識不到自己不可以這麼做。

在孩子的物權敏感期,家長要肯定孩子對物品的所有權,對寶寶進行物權意識的教育,讓他進行物權歸屬練習,告訴他:爸爸媽媽雖然動了寶寶的東西,但是這個東西還是屬於寶寶的,在家要注意引導,讓孩子明白「哪怕家庭成員之間的物品,想動也是要經過主人同意的」。

對於上幼兒園的孩子,家長可以跟老師商量,一方面家長在家培養孩子的物權意思,另一方面,老師在學校也多給予孩子關注,發現孩子有拿東西裝到自己書包,不要簡單粗暴的給孩子扣上「小偷」的帽子,可以跟孩子解釋,如果實在喜歡,可以跟老師商量,看可不可以帶回家玩。

滿足孩子的合理要求,不要過分壓制孩子的購物慾

很多孩子喜歡拿別人東西,不過是因為自己沒有,現在大部分家庭物質條件都還可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孩子的合理物質需求,家長可以適當滿足。

不過也有幾點要注意,一要保證孩子不是因為攀比而提出來的需求,二要在家庭經濟能力範圍內的需求。

一旦出現問題,教會孩子承擔責任

之前看過一個故事,有一個人在小時候沒喝過汽水,有一次偷偷拿了小賣部的汽水喝,被媽媽知道後,媽媽沒有打罵他,而是問他是否有勇氣和自己一起去把錢還給老闆。

七八歲的他,自尊心強,不願意去,他媽媽沒有強迫他,表示理解他,然後自己去跟小賣部的老闆賠禮道歉。

多年以後,他回憶說:「從小到大,媽媽為我做的很多事我都記不得了。但那個夏天,媽媽的背影卻刻在了我心裡。她沒打我沒罵我,可從那以後,我再沒偷拿過任何人的錢和東西。現在,我有了孩子,帶她去商場,她損壞了東西,我也會找工作人員主動賠償。」

這位媽媽以身作則,用自己的行動告訴孩子——人只有學會承擔責任,才能從內而外充滿力量。

每個孩子生下來就是一張白紙,不要害怕孩子犯錯,大家都知白紙易染塵,我們家長的教導就是幫忙輕輕地抖一抖這張白紙,不讓其染塵。

推薦給廣大家長一本書:

這本書大概說的是:

大衛有一個「藏寶箱」,裡面有各種各樣好玩的東西,但是這些東西都不是他自己的,是他沒有經過別人同意就「借」來的,大衛心理有點不舒服,但他認為,這就是借東西而已。直到有一天,大衛心愛的大黃蜂寶貝自行車被別人也「借」走了,大衛心理很難過,他明白,自己的行為不僅僅會讓自己心理內疚,也會讓別人很難過,他開始改變自己的行為,而警察叔叔也幫他找回被偷的自行車。通過這件事情,戴維明白了,隨便拿別人東西,不僅會讓別人難過,自己也會感到內疚和不安,他懂得了,什麼東西真正屬於自己的,什麼東西不是自己的,從而改正了隨便拿別人東西的習慣。

希望廣大孩子家長能夠從小給孩子灌輸正確的物權觀念,不要因為貪圖一時的小便宜而誤了孩子的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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