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花機關槍,理論射速達450發每分鐘的MP28衝鋒槍
MP28衝鋒槍,二戰德軍重要武器之一。MP28衝鋒槍是MP18Ⅰ衝鋒槍的改良,而MP28衝鋒槍在發射機構中增加了快慢機,擁有MP18Ⅰ衝鋒槍所沒有的單發和連發的切換功能,並改進了瞄準具,加工工藝變化減少了零部件。直型彈匣容量有20發或32發兩種。為避免違反凡爾賽和約的有關禁令,MP28轉到比利時生產並開發了多種口徑供外銷用。
《凡爾賽和約》規定戰後德國只能保留小規模的陸軍,為士兵裝備哪種合適的武器以使陸軍擁有足夠的威力,是擺在戰後德軍決策層面前的一個問題。鑒於一戰中德軍"萬·洛斯伯格戰術"(由12名士兵組成小分隊,機動靈活地作戰)的成功應用,決策層想給陸軍裝備一種與MPl8I類似的武器。於是雨果·希買司對MP18I進行改進,於1924年推出了MP28衝鋒槍。
1925年,德國武器裝備檢測委員會(IWG)對MP28進行了秘密試驗,並最終認可了該武器。為避免違反《凡爾賽和約》中有關武器生產的禁令,MP28便由比利時的一家工廠代為生產。該廠最初生產的MP28有多種口徑,如9mm巴拉貝魯姆、7.65mm巴拉貝魯姆、9mm伯格曼-貝亞德、7.63mm毛瑟,甚至還有0.45英寸ACP口徑,這些口徑的型號曾出口到葡萄牙、日本、玻利維亞及南美洲、中美洲的一些國家。比利時於1934年採用了9mm巴拉貝魯姆口徑的MP28,命名為M34衝鋒槍。
MP28是在MP18 I基礎上改進而成的,基本工作原理及內部結構沒有區別,只是局部有所改動。MP28彈匣的類型、安裝方式均與改進型MP18 I相同,不同的是MP28有20及32發容彈量兩種彈匣。 有一些書籍曾提到,雨果·希買司曾試圖設計35發的彈匣,但最終沒有成功,這種說法的可信性值得懷疑。因為當時P08手槍是德國士兵常用的武器,士兵隨槍帶有兩個彈匣,每個彈匣容彈量8發,因此每槍帶16發彈。為了便於士兵使用,德軍9mm巴拉貝魯姆手槍彈都是以8的倍數來包裝的,如每包16發、32發等。因此那時德軍武器的彈匣容彈量通常為16發或32發。
MP28 式衝鋒槍採用嚙合式保險,將拉機柄拉到槍尾卡入機匣尾部的保險柄槽內,就使槍處於保險狀態。該槍採用自由槍機式自動方式,開膛待擊,可單、連發發射,快慢機柄位於扳機正上方,將快慢機柄從右向左推,出現字母"D"時為連發,從左向右推,出現字母"E"時為單發。瞄具是片狀準星,"V"形缺口式照門,弧形座表尺,表尺上設有100m、200m分劃。
該槍上刺刀時全長1120mm,不上刺刀長812mm,槍管長200mm,全槍質量4.7kg,空槍質量4.0kg,20、32和50發直形彈匣供彈(發射l 1.43mmACP彈時用25發彈匣),發射9mm巴拉貝魯姆手槍彈時,彈頭初速365m/s,理論射速350-450發/分。
※它擊落過戰機,打殘過兩艘航母,是世界上唯一重創過核航母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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