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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左?向右?向前看!

遇見

 The Moment

孫燕姿 

00:00/03:30

每每看小說電視的時候,都會說「藝術源於生活」。

相信我,生活比小說和影視的劇情更精彩、更狗血。

——寫於題記

叮鈴鈴...

周末,一大早,手機響,朦朦朧朧看到來電人:「八婆」,對於她的神經我已經見怪不怪了。

我順勢按住下滑、接聽。還沒等我開口,電話那頭一陣躁動:

「哈!恭喜姐妹兒我吧!我暗戀十年的人,原來他也喜歡我!昨天晚上聚會完,太晚了,我們幾個就在賓館住下了,我和他待在了一個房間,我把對他的喜歡全告訴他了... ... 」

煦初,是我的閨蜜,我活了這27年,認識她就有21個年頭了;今年28歲的她,依舊單身,戀愛史為零。

不不不,按照她的說法是:她是一個對待愛情特別專一的人,有一段從2008年就開始的刻骨銘心的暗戀,至今。

那個男生就是她的高中同學:辰。

說實話,她的這股興奮勁,我一點兒也不替這個瘋婆子高興。因為,現在的辰已經結婚了,而且,第二胎女兒還有一個月出生。

其實,此時,我是心疼煦初的,因為,這是沒有結果的等待,也是沒有結果的未來。

煦初是我見過的在感情里最傻的姑娘。

1

煦初從小到大都是個乖乖女,據她說由於是早產兒,從小總是生病、打針吃藥,所以兩個哥哥還有爸媽都很疼愛她,但是卻不嬌氣,做事總是小心翼翼的,學習成績一直很好。

由於學習成績優異,免一年學費的優異條件升入了市重點高中。那時的煦初還是個子矮矮的,瘦瘦小小,但是很可愛。大眼睛雙眼皮,有點洋娃娃的模樣,招人待見,關鍵是考的一手好英語成績。

高一入學一周後,班級選舉班委,不知為何,煦初被班主任大人自動任命為了學習委員。當時我嚴重懷疑她是走了後門的,但是她一臉無辜的說,沒有。

最重要的一班之長的職位,是需要通過競選演講來確定的,而辰是其中最後一個競選的選手。

別人都是上台隨意發揮,說如何如何為班級做貢獻,自己成績如何如何好,以後熱水牌都貢獻給班集體。千篇一律的演說,讓坐在第一排的煦初(因為個頭太矮)聽得有些犯困,也不知道將手裡的這一票投給誰了。

第9位同學下台後,班主任老師操著一口不太普通的普通話問:「還有沒有人想要參加競選的了?有的話趕緊上講台啊。」

「我!」左後方大概三米的方向傳來一陣刺耳的聲音,將昏昏欲睡的煦初拉回了教室。

坐在後排的男生女生開始起鬨起來。

辰大步流星卻又不失穩重的走到講台,將手裡的演講稿攤在桌子上,抬眼瞄了一眼講桌下面的煦初,嘿嘿一笑,然後又抬頭掃視了一下整個教室。

據煦初說,就是這一個動作,拐走了她手裡寶貴的班長投票,還著了魔的拉攏了左右後的同學都投給辰,代價是:中午給她們幾個刷飯盒。這也是靦腆的煦初,十幾年來第一次干這種拉票的糗事。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大家晚上好!我是辰,畢業於... ...一,真誠... 二,互助... 三,尊重... 我的演講完畢,請大家投出您手裡寶貴的一票!謝謝 」

毫無疑問,煦初被這堪稱「完美」的準備好的演講稿俘獲了,同時還有她那顆從未有過的躁動的心。辰最終以高票取勝,贏得了班長的職位。

班級在各班委的帶領下表現的很好,第一次期中考試班級整體取得了十分優異的成績。班主任老師很是欣慰,每每周末晚自習都會找班長、學習委員、各科代表談話,問班級情況和學習情況,偶爾聊聊他的家常。煦初和辰的接觸也慢慢多了起來。

高一、高二、高三就這樣平靜的忙碌的過著。煦初平時和辰的接觸,除了所謂的班級工作、題目講解與問答,偶爾也會和幾個關係比較好的同學一起去食堂吃午飯。辰以前做的最多的事是:讓煦初幫他打熱水,每個月發的熱水牌,辰都會扔給煦初。

2

2008年,註定是一個不平凡的一年;南方雪災、山東開始素質教育、汶川地震、限塑令、北京奧運、殘奧會...也是煦初開始暗戀之旅的開端年。

還有一個月就高考了,周末兩天放假,好多同學都沒有回家,煦初也是。辰離家近,回去一天,第二天一早就回教室學習了。

按照煦初的話說,當時他們已經很熟悉了。

那天,煦初正在做著令人費解的物理高考模擬題,突然有人從後面拍了一下她:「同學,這個題怎麼做啊?」

煦初回過身來,看到一個人坐在他的正後面,雙手舉著一張英語試卷,擋著臉。煦初哈哈的笑起來:「你以為用試卷擋著你醜陋的臉龐,我就認不出來你了嗎?」

辰,刷的一下把試卷放下,說:「笑什麼,我很真誠的來請教你試題的!看一看,就我畫圈的這幾道,不太懂。」

煦初從他手裡接過試卷,認真的看了幾分鐘,理清了思路,扭過頭正要跟他講解,辰說:「你來後面給我講吧,這邊空間大,好講解。」

煦初看了看橫在他倆之間各種各樣摞得很高的複習書,看了看他旁邊的空位,拿著紙和筆就做坐過去了。

「哦,原來這樣啊!早說這是同位語從句啊,我以為是強調句型!不錯不錯,講的不錯,朕很是滿意!」邊說邊寫。

「你那是寫的什麼字?這麼飄~高考是會看你的字體和卷面的,你這樣寫會扣分很嚴重的。你拿筆的姿勢都不對,你應該用點力氣。這樣寫... ...」 要我說啊,傻煦初就是太熱心了。

半小時認真的講授「如何寫字不飄」之後,煦初讓辰自己練習一下,待會抄一篇文章給她看看。然後回到了前排她自己的座位上。

辰乖乖的寫字,寫下了以前的三行字,送給了煦初:

如果等我有能力了:

1、我會認生物老師當乾媽;

2、我會認你做妹妹的...

煦初從他手裡接過這種紙條,看了以後,瘋了。

那天中午的午休,第一次沒有睡著,感覺又甜蜜、又有負擔。心想,難道是在對我表白嗎?那時候,上QQ也只能去網吧的時代。

煦初就此淪陷。從此以後,她的目光,全部停留在他的身上。連自己最不喜歡的生物課,也覺得可愛了。

要麼說,不要開始暗戀啊!會害死人的,因為你喜歡的那個人都是你自己想像出來的。

而煦初,高中畢業以後,報志願和辰報同一個地方,誰知她被錄取了,他去落榜去了另一個城市。煦初就這樣,開始了漫長的異地的暗戀。

他們一直聯繫著,互相調侃對方,煦初一直覺得他是喜歡自己的,要麼他不會這麼頻繁的給她打電話、發簡訊、逗她開心。

3

「不幸的消息」就這麼快的降臨到了煦初的身邊。

大一寒假聚會,就聽到了辰戀愛的消息。煦初很傷心,找我聊了一個晚上,那天晚上她變成了「十萬個為什麼」:為什麼他這麼快就談戀愛?為什麼大一就談?為什麼不先好好學習?為什麼不是我?

煦初也就是一陣牢騷,她明白,他沒選擇她,說明他沒有喜歡過她,她只能繼續藏在心裡。她說:「我等他分手,等他看到我,我要好好學習!如果讓我忙起來,能忘了他,也行... ...」

煦初真的很努力,她覺得一定是自己學習不如他,所以才沒選她,於是她每天早起早讀、晚自習晚回宿舍。她絕對是拿出來高中時候的狀態來。

後來,她覺得是可能是自己的性格有點內向,所以他不喜歡。她參加各種活動,喜歡的不喜歡的都去,讓自己嘗試接觸不同的人。

再後來,她覺得是不是自己太丑了太胖了,比不上他女朋友。於是,她又每天開始跑步,試著用洗面奶、水乳套裝(以前都是用肥皂洗臉、抹大寶)。

再再後來,辰終於又找她了。那是大二暑假,辰跟她說他分手了,想煦初了。她和辰終於有一次可以單獨相處的機會了。還在飯店做著暑假兼職的煦初,立馬跟老闆請假回家,拿著兼職工資,回家請辰吃了一頓大餐,外加每人兩瓶啤酒。

傍晚的風真舒服,伴著酒後的微醺。

那天晚上他們聊了很多,辰白天剛剛分手,晚上問她:「咱倆試試吧?」

煦初很開心,等了三年的她終於被注意到了。可是,開心之後,她突然想到,是不是喝多了酒之後的緣故,他剛剛分手,應該給他時間讓他冷靜一下。

煦初沒有立即回應辰。辰牽起了煦初的手,煦初糾結的掙脫了。

劇情就是這麼狗血,劇情都是這麼狗血。故事總有悲歡,現實卻往往比故事更狗血。

不到半個月,煦初得知辰和前女友又和好了。

我正在上晚自習,接到煦初的電話:「真xx臭不要臉!他倆竟然又和好了!把我當什麼了?備胎嗎?第三者嗎?我算什麼!玩我吧!... ...」

罵也罵了,煦初第二天跟我說:「怎麼辦?我還是放不下... 」

大學期間寒暑假聚會,煦初最關心的是都有誰去?確切的是辰去不去,帶不帶女友去。每次她都是想見辰才去的,而每次都是被撒狗糧受虐回來的。

煦初是真的傻,我問她:「你到底喜歡這個人什麼?不就高中同學嗎?不就說以後認你當妹妹嗎?你至於這麼腳踏實地的一直喜歡這個人渣嗎?」

她只回答了我三個字:「不知道。」

後來,煦初跟我說,也許是大家都喜歡曖昧不清吧!也許都想得到吧!

薛之謙的《曖昧》歌詞寫得很應景:

反正現在的感情 都曖昧

你大可不必為難 找般配

付出過的人排隊 談體會

趁年輕別害怕一個人睡

可能是現在感情 太昂貴

讓付出真心的人 好狼狽

... ...

4

這期間煦初得知辰不打讀書了,她也立馬不複習考研了,開始找工作,為辰畢業去哪兒上班。因為,不上學,大家一起工作的話,還有共同話題,會有更大的機會。

她在等辰,等他分手後有空白期,向他表白,她說:只要他不結婚,我就有機會。

煦初想的太簡單。親愛的,你不主動一把,不去告訴他,你怎麼會有機會呢?

最後,等來的卻是他和其他女生訂婚的消息;

等來的,是他結婚的通知;

等來的,是他第一個孩子出生了;

等來的,是他第二個孩子出生了... ...

辰結婚那天是周二,煦初請了半天假,找了一家咖啡館,從中午坐到晚上,乘坐最後一班地鐵回家。

... ...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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