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考卷,你及格了嗎?
19日,江蘇東海民政局的"離婚考卷"正式登場,題目包括"結婚紀念日"、"配偶生日"、"夫妻間的美好回憶"等,民政局認為60分以上表明還有挽回餘地。
此舉,我認為是社會進步的體現。我國的離婚手續,除了鬧上法庭的,其餘都是非常草率的。夫妻只要寫好離婚協議,進民政局蓋個章,出來兩人在法律上就是陌生人了。
在我這邊接到過的挽回案例中,有不少夫妻是衝動離婚的,起因也是兩人因為一些瑣事,互相傷害,導致矛盾衝突升級。在氣頭了,在衝動的情緒控制下,雙方非常草率地離婚了。
一旦拿了離婚證之後,其實很多夫妻雙方都後悔了。但是往往男方比女方,更要面子,覺得離婚這個事,親戚朋友已經消息都放出去了,這個不是兒戲。於是,不會這麼容易妥協,導致復婚之路比較艱難。
在這個過程中,起初兩人或許還保持聯繫,但情場是變幻莫測的。你的心還在原點不動,對方或許已經遠去。通常,男人比女人更理性,他們遇到問題,首先想的是如何去解決,包括婚姻感情的問題。不會像女人,容易陷在其中,不斷抱怨、發泄,卻始終不去尋找解決的辦法。
在領取了離婚證以後,男人和女人,一樣地感到痛苦、感到失落。但不同的是,男人會積極應對,會控制情緒,保持沉默,會去尋找新的對象,開始新的生活。所以,往往是女性,在這個時候想不明白,覺得男人怎麼可以做到這樣冷酷無情,說放手就放手。其實這是兩性應對危機的差異造成的,女性總體上是更感性、更依賴感情的群體。
所以離婚前謹慎,遠遠好過離婚後去不斷地追問,不斷地後悔。
有沒有那一張紙,看似沒區別,其實是很重要的。婚內的作鬧,還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外的作鬧,沒有人再買你的帳了。你以為互相在一起生活這麼多年,生兒育女了,這份親情是永遠在的,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的。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普京都能另尋新歡,何況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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