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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一健身俱樂部「跑路」?公安機關發公告敦促及時歸還被搶財物

最近兩天,位於濟南市濼口皮革城的愛尚健身俱樂部老闆「疑似跑路"的消息,在省城各媒體鬧得沸沸揚揚,引起了該俱樂部會員的極大恐慌,造成了健身器材等財物被哄搶的惡劣後果。5月22日,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區分局新城派出所發布《公告》,要求 參與人員主動將哄搶的健身器材等物品,於2018年5月28日前及時歸還並恢復原狀。

據愛尚健身俱樂部員工介紹,愛尚健身俱樂部由於與物業公司就用房屋租金事宜未能達成一致,物業公司單方面停止供電,造成無法正常經營。一些會員聽信媒體的片面宣傳,加之會員之間的信息擴散,事發時,在場的物業公司人員也未有效地制止,以至於發生了健身俱樂部健身器材等物品被哄搶的事件。

5月22日下午,愛尚健身俱樂部員工在聊天群里呼籲說:近兩天在皮革城四樓愛尚健身哄搶健身器材等物品者,請於28日之前全部歸還,逾期將會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者罪名更重,商場,公路等場合監控設備信息已整合完畢,請不要存在僥倖心理觸犯法律。逾期不還者,公安機關將依法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也請大家廣而告之,也請同行及媒體不要虛假宣傳,謝謝,我們工作人員將會在健身房東門等候大家的歸還,早日正常營業。

同時,愛尚健身俱樂部員工還貼出了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分局新城派出所《公告》,全文如下:

2018年5月15日因房屋租金問題「愛尚健身俱樂部」與山東旺業置業有限公司發生糾紛,山東旺業置業有限公司對「愛尚健身俱樂部」停止供電,自當日起「愛尚健身俱樂部」未能正常經營,「愛尚健身俱樂部」相關負責人至今也未向會員說明相關情況。

2018年5月18日下午,部分不明真相的會員以該俱樂部不能正常經營為由,將「愛尚健身俱樂部」內的健身器材等財物強行拉走,並將現場視頻上傳至相關微信群中,致使部分會員也陸續趕到「愛尚健身俱樂部」哄搶物品。

公安機關鄭重提醒:

一、天橋區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正積極聯繫「愛尚健身俱樂部」相關負責人儘快處理此事,並督促儘快作出情況說明;

二、會員反映的「愛尚健身俱樂部」不能正常經營的情況,會員可以向消費者協會、工商部門進行投訴,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哄搶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之規定,聚眾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极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愛尚健身俱樂部」與會員之間的糾紛不是哄搶財物的理由,限於2018年5月28日前,參與人員主動將哄搶的健身器材等物品及時歸還並恢復原狀,逾期不歸還者,公安機關將依法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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