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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百姓」原是指官員,「洞房」本來也不指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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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百姓」原來不是普通民眾

「百姓」,今天的意思是相對於官員、幹部而言的普通人,官員和百姓是對立的關係。但是在最早的時候,「百姓」卻是指官員。

在周代之前,只有貴族才有姓,普通老百姓是沒有姓的。因此那時的「百姓」是指貴族和官員,「百」是概數,言其多,所以眾多的貴族和官員合稱「百姓」。《尚書》是我國第一部上古歷史文件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彙編,其中《堯典》篇中說:「九族既睦,平章百姓。」「平章」是辨別、彰明的意思。這句話的意思是:九族既然已經和睦了,接下來就該辨別百官,彰明各自的職責了。

春秋後期,各諸侯國之間征戰不休,進入亂世,介於貴族和庶民之間的士階層的地位開始上升,宗族逐漸衰落,「百姓」開始失去貴族的意義,地位與庶民相當了。戰國之後,「百姓」開始泛指平民。

「百姓」指官員的時候,常常與「黎民」對言,「黎民」就是現在的老百姓這個意思。為什麼叫「黎民」呢?有兩種解釋:一種說法是黎者,眾也,因百姓眾多而稱為「黎民」。另一種說法是「黎」是「黧」的通假字,黑色。「黎民」又稱「黎首」,臉部是黑色的,這是指受過黥刑的犯人。黥刑又稱墨刑,乃五刑之一,指刺刻面額,用墨染成黑色,作為罪犯的標記。這部分人就被歧視性地稱為「黎民」或「黎首」。相應地,普通百姓則被稱為「細民」。「細民」即平民,可見「黎民」的地位要低於「細民」。為什麼會低於「細民」呢?那就是因為「黎民」是受過刑的犯人的緣故。

受過刑的犯人滿了刑期,或者因立功而抵消刑期,就可以升為「細民」;同時,「細民」犯了罪也有可能成為「黎民」,慢慢地,二者之間的差別變得越來越小,「黎民」也逐漸演變為普通百姓的通稱。

「黎」指黑色這個意思還用於「黎明」一詞,「天將明而猶黑也」,故稱「黎明」。

02.「城府」為何比喻人有心機

形容一個人很有心機、不坦率叫作「胸有城府」或「城府很深」,相反就叫「胸無城府」。「城府很深」多用作貶義。為什麼把「城府」和心機聯繫到了一起呢?

「府」的本義是古時候國家收藏文書或財物的地方,後來引申為官署,「百官所居曰府」。漢魏南北朝時,「府」多指高級官員和諸王治事之所,唐代開始設置府級行政機構。「城府」一詞最早指的就是官府。《後漢書·逸民列傳》載:「龐公者,南郡襄陽人也。居峴山之南,未嘗入城府。」龐公是一位隱士,志向高潔,當然從來不屑進入官府。

大約從晉代開始,「城府」開始跟人的心機聯繫起來了。干寶《晉紀》稱讚司馬懿「性深阻有如城府,而能寬綽以容納」,「深阻」是指性情深沉而不外露,其中的「深」字用來形容「府」,「阻」字用來形容「城」。古代的城池都建立在交通要道,往往據險以守,以防輕易被敵軍攻破,因此城池的主要功能就是「阻」,險阻;管理百姓的官府為了宣示政治權威,不僅佔地極廣,而且非常幽深,只有這樣才顯得神秘,才會讓平民百姓摸不清裡面的虛實,從而保持對官府的敬畏之心,因此官府給人的感覺就是「深」。詩中有「侯門一入深似海」的名句,用「海」來比喻官府和權貴府邸之深,真是太形象了!

城池和官府的象徵性就這樣跟人的心機聯繫起來了。《宋史·傅堯俞傳》比喻得更加清楚:「堯俞厚重寡言,遇人不設城府,人自不忍欺。」設,設置,部署。城池和官府都可以「設」,人心也就像「城府」一樣,如果「設」了,別人自然就揣摩不出用心,就會產生敬畏之心。這就是「城府」一詞的來歷。

03.「洞房」本來並不指婚房

朱慶餘《近試上張籍水部》是一首著名的詩篇:「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妝罷低聲問夫婿,畫眉深淺入時無。」「洞房昨夜停紅燭」,「洞房」當然是指新婚夫婦的婚房,但是「洞房」是從什麼時候起開始作為婚房的代稱的呢?相信大多數人都不知道。

漢樂府民歌《孔雀東南飛》中有這樣的詩句:「其日牛馬嘶,新婦入青廬。」「青廬」是青布搭成的帳篷,東漢至唐代的婚俗是搭起一座青廬,供新婚夫婦交拜,因此最早的洞房就叫「青廬」。至於「洞房」,原本並不指婚房。「洞房」一詞最早出自《楚辭·招魂》:「姱容修態,絙洞房些。」意思是美人有著俏麗的容貌,美妙的體態,在洞房中緩緩走動。此處的「洞房」是指深邃而豪華的內室。東漢桓譚所著《新論》一書中寫道:「居則廣廈高堂,連闥洞房。」「連闥」是一重接一重的門,和「洞房」的意思一樣,都是形容深邃的內室,因此「洞房」常常和「高堂」、「廣廈」連用,用來指稱王公貴族們豪華的宅第,和普通人沒有任何關係。

魏晉南北朝時期,「洞房」一詞仍然沿襲了最原始的語義。西晉文學家陸機在《君子有所思行》中有「甲第崇高闥,洞房結阿閣」的詩句,北周文學家庾信在《和詠舞詩》中有「洞房花燭明,燕余雙舞輕」的詩句,這是「洞房」第一次和「花燭」聯繫起來,但是此處的「洞房」仍然跟婚房無關,而是指舞者在幽深的內室里舞蹈的場景。

從唐朝開始,「洞房」開始頻頻出現在詩文中,但仍然不是特指新婚之夜的婚房。除了原始語義之外,也用來形容女人所居的閨房,比如王建《秋夜曲》:「秋燈向壁掩洞房,良人此夜直明光。」或者指男歡女愛的場所,甚至更多的是指娼家的場所,比如喬知之《倡女行》:「莫吹羌笛驚鄰里,不用琵琶喧洞房。」王琚《美女篇》:「遙聞行佩音鏘鏘,含嬌欲笑出洞房。」都是指娼妓所居的地方。「洞房」因其幽深,有時還用來指代僧人的山房,比如王維《投道一師蘭若宿》:「洞房隱深竹,清夜聞遙泉。」

大約到了中唐時期,「洞房」才開始指新婚之夜的婚房。比如劉禹錫《苦雨行》:「洞房有明燭,無乃酣且歌。」顧況《宜城放琴客歌》:「新妍籠裙雲母光,朱弦綠水喧洞房。」就是形容新娘的裝束和洞房行樂的情景。從此之後,「洞房」取代了「青廬」,成為新婚之夜婚房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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