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大集團涉嫌三宗信披違規 2017年年報又遭問詢
龐大集團(601258)5月來「命運多舛」。公司先是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告知書,對公司及實控人龐慶華作出頂格處罰,緊接著公司又收到上交所關於對公司2017年年報及相關事項的事後審核問詢函。
涉嫌三宗信披違法事項
5月17日,備受關注的龐大集團涉嫌信披違規案有新進展,龐大集團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一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證監會擬對龐大集團及實控人龐慶華作出頂格處罰。
對此,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向大眾證券報記者表示,「一般來說,上市公司收到處罰事先告知書意味著後續被正式處罰的概率已大大增加,同時,也意味著符合一定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做好索賠的前期準備工作。」
龐大集團涉嫌違法事實主要有三項:一是龐大集團董事長及第一大股東龐慶華、龐大集團未如實披露權益變動情況,在2015年3月4日對外披露的《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及《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均未如實披露其一致行動人當時仍實際控制和擁有相關「龐大集團」股票的事實,遺漏披露其通過涉案收益互換進行融資的安排;二是龐大集團未按規定披露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間的關聯交易;三是龐大集團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調查,其中包括2016年10月24日公安機關向龐大集團出具《調查取證通知書》及2017年3月27日公安機關向龐大集團出具《撤銷案件決定書》。
告知書後年報又遭問詢
事實上,早在2017年5月3日,龐大集團發布《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通知的公告》,該公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隨後有報道稱,董事長龐慶華接受採訪時表示,調查主因是公司2015年與國信證券簽署的「股權收益權互換協議」,相關部門認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實情形。針對這個情況,龐大集團還收到上交所的《問詢函》。
值得注意的是,龐大集團公告被立案調查後股價波動較大,2017年5月3日當日即以3.37元跌停開盤,雖然當天曾打開過跌停,但當日仍以跌停價收盤。隨後的幾個交易日,公司股價連續下挫,並曾在2017年5月11日跌至2.66元。對比立案調查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5月2日當天的最高價3.77元,短期內最大跌幅範圍達29%。資料顯示,參考2017年一季報,截至2017年3月31日,龐大集團流通股股東人數曾達311942人。
「由此看來,受這次信披違規事件影響的投資者不在少數。目前情況而言,對龐大集團的索賠條件已初步鎖定,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做好索賠前的準備。」謝良律師稱,如證監會最終對龐大集團作出正式處罰,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2015年3月4日至2017年5月2日期間買入並在2017年5月3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龐大集團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望索賠。不過,最終索賠條件還需法院作出認定。
※民航局最新通報:川航事故或因設計製造出了問題!點贊機長之餘,更重要的是……
※緊急就「貿易戰影響」發聲,多家上市公司表態!
TAG:大眾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