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畫里的「理」
我常覺得中國畫有一種形上學。倘若說出來的話,就是一個「理」字。
不過在中國畫論中,「理」字的意義很多,大概第一種就是指事物間彼此的關係,換言之,這種「理」就是自然間的客觀事實,為畫家所不能違背的,如:
每於秋冬木葉盡脫時,或遊園林,或登名山,見日月光照竹木之影,或見於地,或見於牆,留心觀其影,與真枝幹兩相比較,則畫理瞭然明矣。
——清王寅《冶梅梅譜》
作畫在先通畫理,畫中之理,即造物之理也。
——清潘曾螢《鴻波館畫識》
這都說得很清楚。第二種所謂「理」是指對於技術方面的了解的,這就是:
作畫只是個理字最要緊,吳融詩云良工善得丹青理。
——元黃公望《寫山水訣》
但還有第三種,大滌子所謂:
理盡法無盡,法盡理生矣。
——《大滌子題畫詩跋》
又說:「真識相觸,如鏡寫影,初何容心」,這裡所謂理乃明明是指明中國畫所要求的不是實(Real),乃是真(Reality)了,真就是「理」,在這裡是開中國畫中反寫實的精神的唯一的鑰匙。中國不貴形而貴「理」!
蘇子曰:世之工人,或能曲盡其形,至於其理,非高人逸才不能辦。
——宋黃庭堅《山谷集?劉明仲墨竹賦》
如果得到這種「理」,那麼畫的一切問題都變為次要:
寫竹寫石,簡乃貴,此卷不用簡而用繁,因其勢而縱橫之,亦以得其理耳。理得則一葉不為少,萬竿不為多也。
——明魯得之《墨君題語》
這種「理」彷彿就是宇宙間永恆的真相似的,畫者不過是其副本而已,既然如此,所以得之也很難,照了中國理論家的說法,則只有由士大夫的修養才可以作到:
故昧於理者心為緒使,性為物遷,歸於塵盆,擾於物役,從為筆墨之所使耳,安是以語天地之真哉?
是以山水之妙,多專於逸才隱遁之流,名鄉高蹈之士,悟空識性,明了燭物,得其趣者之所作也。
況山水之樂林泉之興,豈庸愚賤隸貪懦鄙夫,至於粗俗者之所為也?
——宋張懷《論畫》
這裡所謂天地之真,正是我所謂宇宙間的真相。
這種理」的論調,實在是中國畫中的形上學。「理」的性質是先驗的(a Priori)。
理和法不同,理是理論的(theoretisch),法是實踐的(praktisch)。
上面所說「理」字的三義,其餘二義雖然不是直接說這形上學的「理」的,然而也並不衝突。
因為所謂事物間彼此的關係,正是這種「理」字的淺說,而且就畫家方面說,是起碼不違背這點顯而易見的關係,才能得到那種形上的「理」的。
至於技術方面的了解的「理」,更是幫助著表現那種形上的「理」的了。
因此,三義也不妨說是一義。
因為中國畫是要求表現這種「理」,而不是要求表現形的,所以中國畫的對象就勢必要找一種形狀雖然不一定,然而可以作為士大夫信念中不變的「理」的寄託的然後可,這是山水。
所以蘇東坡說:
余嘗論畫,以為人禽宮室器用,法有常形,至於山石竹木,水波煙雲,雖無常形,而有常理。
——《東坡集》
這也可以見對象和主觀相關的一例。
中國畫中之形上學的根據。「理」,這是中國畫對主觀的要求上,士大夫成分的第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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