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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信息:雨

誰侵了誰的權?誰該投訴?最有資格的應該是老班章茶農,還有海報上不明就裡的群眾演員吧。

晚間,手機接到一條「微信團隊」推送,標題是「賬號被投訴侵權確認」。

第一次接到這類信息,有些好奇。點開來,原來是前兩天一篇推文《被「代言」的老班章,被「代表」的老班章茶農》被人投訴了。

投訴人信息一欄顯示,投訴人為:雨*。投訴類型為:文章侵犯名譽/商譽/隱私/肖像。投訴單號為:418216013。頁面最下方還有兩個非常醒目的按鈕,分別為:認為不存在侵權、認為存在侵權。

不假思索地,點了「認為不存在侵權」按鈕。

不明白這個投訴人「雨*」是何方神聖。但投訴的內容就值得商榷了。

如果說侵犯「名譽」,請問侵犯了誰的名譽?恰恰是老班章茶農的集體名譽被某個品牌踐踏,他們最有資格向被「代言」的品牌聲索名譽權

如果說侵犯了「商譽」,請問「商譽」的主體是哪個?這篇推文並未指向哪個品牌,即使配圖也「馬賽克」了品牌logo。更何況,公開造假的企業還有「商譽」可言嗎?

如果說侵犯了「隱私」,請問是什麼「隱私」?以南糯山茶農「代表」老班章茶農的隱私嗎?

如果說侵犯了「肖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明確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海報上這12位所謂「老班章茶農」,到底是誰「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即使對方同意,就可以堂而皇之拿來冒充?恐怕說不過去吧。

誰侵了誰的權?誰該投訴?最有資格的應該是老班章茶農,還有海報上不明就裡的群眾演員吧。

還要不要臉嘛。

文:老茶鬼 20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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