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扶持「獨角獸」不可拔苗助長
所謂獨角獸企業,就是具有10億美元以上估值且創辦時間相對較短的公司。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獨角獸企業數量的全球佔比已超過35%,形勢喜人。正因為獨角獸企業爆發力強、對經濟拉動作用明顯,很多地方出台了相應的支持政策。
把獨角獸企業作為重點來培育,並沒有錯,但必須以尊重客觀經濟規律、企業發展規律為前提。否則,獨角獸就可能變成「毒角獸」。有的地方亮出很高的獨角獸企業培育目標,有的甚至表示,下一輪本地區能否站在制高點,就看獨角獸企業培育。獨角獸企業被賦予如此高的期望,令人擔憂。
畢竟,政策過於用力,就可能出現「為獨角獸而獨角獸」的現象和拔苗助長等問題。前些年不少光伏企業之所以陷入發展困境,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政策的盲目性帶動了發展的盲目性,政策的無序帶來行業發展的無序。很多原本可以依據經濟規律有序發展的企業,為了搶佔政策高地,陷入無序發展的泥潭。更值得警醒的是,如果政策為「名」而定,而非依「實」所用,那些本想在技術、產品上下功夫的企業,也可能放棄技術研究和產品開發,為爭取政策或補貼而放棄核心競爭力。
一些地方在制定鼓勵獨角獸企業的發展政策上,仍在圍繞數據做文章,忽視了發展質量問題。要看到,目前的獨角獸企業大多是在新興經濟領域。儘管新興經濟確實是獨角獸企業誕生的主要土壤,但相對其他領域,新興經濟最容易產生泡沫,發展中可能遇到的風險最大。對此,各地必須有所準備,科學決策。
總之,扶植獨角獸企業,必須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給予支持,絕不能為了政績透支政策和政府公信力,更不能讓原本可以有序發展的企業自亂陣腳。同時,各地職能部門要塑造好「親」「清」的政商環境,打造好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否則,企業不可能得到發展,也不會久留,更談不上進入。
(摘編自5月23日《經濟日報》,原題為《切不可「為獨角獸而獨角獸」》)
轉載自: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