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文化傳承:禮義仁孝
2018.5.23 ? 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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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傳承
我想你一定知道農夫與蛇,東郭先生與狼,呂洞賓與狗的寓言故事,那麼現在,又多了一條「江歌與劉鑫」的真實事例。
看過近期熱點事件的朋友都知道,這是一場關於仁義道德的悲劇。
「人之初,性本善」,這是所有人都能朗朗上口的一句話,也是古代學者對人們本性的看法,認為所有人在生命初始階段都是向善的,性情也是相近的。所謂的惡,都是人們受到周圍環境的影響,才慢慢改變原本的善,從而演變為諸如偷盜,邪淫,妄語,貪慾,嗔憤等一類的惡。
而我國傳統的主要德目即:仁、義、禮、智、信
仁、義、禮、智、信合稱「五常」,是儒家從眾多的德目中概括、提煉出來的五種最基本的道德規範。在中國古代社會中,這五種道德規範是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最基本的行為準則,也是個人修養的最主要的內容。它貫穿於整個道德生活之中,深刻地影響著中華民族道德素質的培養和道德精神的形成。
(一)仁
在儒家的倫理思想中,仁是「全德」之稱,是一個包羅眾德的範疇,其他的道德規範,如忠恕、克己、孝悌、智、勇、恭、寬、信、敏、惠等等,都可以視為仁的不同方面的要求,包括在其中。
仁的核心是「愛人」。從字源學上看,仁從人從二,是涉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範疇。儒家的創始人孔子已經開始用「愛人」來解釋仁,認為仁者應該同情、關心、愛護、尊重、幫助他人,時時處處以己推人,為他人著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
我國古代思想家不僅把「仁」視為做人的基本準則,作為處理人際關係的情感要求,他們還往往希望把「仁」的精神滲透於政治運作過程之中。在先秦時期,孟子曾大力提倡「仁政」,提出了一整套仁政的方案。
《禮記·禮運篇》中更設計了一個洋溢著仁愛精神的「大同」社會:「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這是一幅人與人相親相愛、和睦融洽的美妙圖景,也成了古往今來人們孜孜追求、無限嚮往的社會理想。
(二)義
義是儒家的「五常」之一,是處理人際關係的基本道德原則。從字形上看,義的繁體由「羊」和「我」構成,羊象徵美和善;從字義上看,「義者,宜也」。宜的意思是應當、應該。因此,可以說,義就意味著是善的和美的,是應當的和合理的。
孔子曾提出「見得思義」的主張,即在利益面前,要首先考慮是否應該、合理的問題。這一思想並不否定人們對個人利益的追求,而只是要以義作為衡量其行為的標準。
孟子發展了孔子的一這思想,而更加重視義對人們行為的指導作用,認為如果不符合道義,即使拿天下的財富給他作俸祿,拿良馬數千匹送給他,也不應該回頭看一下,甚至在生命和道義之間發生矛盾衝突,二者不能兼顧時,也應該捨棄生命而取道義。這種「捨生取義」的價值取向,作為中華民族精神的一個重要內容,激勵了歷代無數仁人志士為正義事業而艱苦奮鬥,甚至獻出自己的寶貴生命。
當然,歷代也有一些儒家思想家主張把道義與功利結合起來,比較合理地解決了義利關係問題。戰國末期,荀子就已提出,「義與利者,人之所兩有也」(《荀子·大略》)。他認為,即使是上古的聖王堯舜,也不能去除人民對利的追求,而只是能夠使他們喜好財利不勝過喜好正義。所以,在義利關係上,不應該排斥、否定利、而應該「先義而後利」,在首先肯定道義的前提下也兼顧個人利的滿足。清初思想家顏元更明確認為,「義中之利,君子所貴也」。為了矯正長期以來超功利主義道德觀的偏頗,顏元針對董仲舒的觀點,提出了「正其誼以謀其利,明其道而計其功」的主張,把義利二者結合、統一起來。
儒家傳統正義觀念所包含的「見利思義」、「義然後取」和「義以為上」等思想需要我們繼承和弘揚,「見利忘義」的觀念也應該批判和唾棄,但是,對於那些只重義而否認利的觀點,我們也應予以揚棄。
(三)禮
禮是儒家倫理道德的重要範疇之一,在個人修身成人及人際交往中,有著重要的意義。從內容上看,「禮」大概可分為三個方面:第一方面,指整個的社會等級制度、法律規定和倫理規範的總稱;第二個方面,著重指整個社會的道德規範;第三個方面,指禮儀、禮節儀式以及待人接物和處事之道。作為「五常」之一的禮,主要是指人們具體的行為規範。
禮是與仁、義有著內在聯繫的範疇。儒家把仁愛作為處理人際關係最根本的道德要求,同時要求愛人又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而不是沒有差別地去愛一切人。這個原則就是義。
儒家對禮非常重視,並進行了全面細緻的探討,構建了一個龐大、完善的、涉及社會日常生活各個方面的禮的體系。儒家以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五倫」對主要的社會道德關係進行了整體的概括,提出了包括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夫義婦順、兄友弟敬、朋友有信在內的五倫之禮,對於其中每一種特定的關係,都有具體的禮節規定,如在父子關係中,規定子女孝敬父母的禮有敬順、敬養、承教、送死、祭祀等等。
正因為禮作為具體的行為規範在具體的人際關係中形成了固定的行為模式,所以在儒家看來,禮是立人之本,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據。
(四)智
智即理智、理性、智慧,是中國傳統道德的基本規範之一。儒家對智的倫理價值予以高度重視,把智作為「五常」之一。《禮記·中庸》把智與仁、勇並提,稱為「天下之達德」
在儒家倫理思想中,智主要指道德認識和道德理性。在孔子看來,「智者不惑」,正確的道德認識是正確的道德行為的前提與保證,智是實現仁的重要條件,因此他多次以仁智並舉,並將智、仁、勇三者統一起來,作為志士仁人的基本品德。
智在「五常」之中有著非常特別的地位。作為道德認識,智的基本功能就是明辨是非善惡,樹立正確的道德觀念。人總是處在錯綜複雜的社會生活之中,處在現實的道德環境之中,各種社會現象撲朔迷離,是非善惡難以區分,這就需要運用理性、智慧進行分析、判斷,樹立正確的道德認識,並在道德理性的指導下對行為作出正確的選擇。一個人如果對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係沒有正確的認識和理解,沒有明確把握什麼是應該的,什麼是不應該的,什麼是善的,什麼是惡的,很難想像會有正確的道德信念與道德品質以及自覺的道德行為。
(五)信
信是中國傳統道德的重要原則。它要求人們真實無妄,誠善於心,言行一致。人們往往把信與忠、誠連稱為忠信、誠信。在中國思想史上,各派學者都對信予以不同程序的重視,其中儒家對「信」最為推崇。尤其是在漢代信被儒家列入「五常」之後,其地位進一步突顯,成為最基本的道德規範。
作為人際交往的行為規範,信的基本要求是真誠相待、誠實不欺,講究信譽,信守諾言等。孔子就說過,「與朋友交,言而有信」(《論語·學而》),「信則人任焉」(《論語·陽貨》)。在人與人之間相互交往中,必須言行一致,重然諾,守信用,這是取得他人尊重、理解,建立相互信任的基礎。
如果不以誠摯之心待人,言行不一,翻雲覆雨,相互欺騙、相互猜疑,則會產生信任危機,造成溝通的隔膜,導致人際關係的惡化。魏晉時期思想家楊泉在《物理論》中曾指出:「以信接人,天下信之;不以信接人,妻子疑之。」可以說,信是人與人之間相互交往的精神紐帶,它能把人緊密、牢固地聯繫在一起。缺少信這一紐帶,人與人之間,哪怕最親近的人之間,也無法建立真誠、和諧的關係。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傳統倫理道德是重要的組成部分,甚至從一定意義上說,它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願我們終能擔得起「禮儀之邦,文明古國」的美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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