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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的時候,別讓自己的愛太卑微

1??

城市夜晚的街道,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地方。

特別是在某個氣氛熱烈的節日里,冷眼旁觀,煙火人間,最為熱鬧。

道路兩旁的霓虹燈帶著固有的節奏閃爍著,一對又一對的紅男綠女點綴著夜的寂寞,各自的歡聲笑語驚擾著黑夜沉思的神經。

一對對戀人甜蜜地笑著從我身邊走過,臉上泛著甜蜜而幸福的光芒,校門口的小攤邊擠滿了他們的身影,光影交錯,斑斑駁駁。

有人說這是一個浮躁的時代,人們瘋狂地相愛,然後快速地分開,拚命地尋找著某種倉促卻又真實的快感。

完全不似木心先生筆下的愛情那般,郵件慢,車馬都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鮮紅色的玫瑰散發著濃郁的香,輕言深愛的許諾隨風四處飄蕩,愛的時候總嫌不夠,付出的時候卻又斤斤計較。

似乎誰都不想輸,只想當著光芒萬丈的主角,享受著一份被愛的榮光。

許久以前,自己曾很喜歡一句話:愛一個人或許本就是卑微的。

後來索性將其寫於日記的封面,反覆咀嚼,細細品味,總以為沒有遇到對的人,是因為自己做的還不夠,內心還不夠虔誠。

於是便迫使自己小心翼翼、委曲求全地愛著,歇斯底里、聲嘶力竭地挽留著,甚至是在雨中滿懷悲傷地奔跑,只希望那個人能夠回頭。

可結果呢?

大多數時候,如果不是得到眼淚,便是一個冰冷而決絕的眼角。

理由簡單,想來卻恰如其分,就如陀氏所言:人天生就是一個無法解釋的矛盾體,越容易得到的東西,就越不會在意。

2??

上課的時候,老師講了一個關於她自己的真實例子。

她說自己當年上大學的時候特別喜歡一個男生,喜歡到不可自拔。

其實那個男生長得不算太帥,但在她眼裡,他就是一切。

男生很有才華,英語講得也很好,經常參加各種各樣的演講比賽。

每次比賽,不管有多忙,她都會早早地去階梯教室里坐著,佔到最前排的一個位置,看著他瀟洒自如地表現著自己的魅力。

他身邊也總是會有好看的妹子環繞著,而她就感覺自己就像一隻卑微的「醜小鴨」。

直到後來,那個男生終於發現了她的喜歡,於是他倆便在一起了。

考研的時候,她每天都會給那個男生帶飯,有時候甚至寧願自己餓著肚子也先給他帶飯過去。

有時候甚至兩個人吵架,她也總是以為自己做的還不夠好,眼淚就不爭氣地撲簌簌滑落。

為了陪他考研,自己也一年都沒有回家,陪他一起上課,壓力大時陪他出去散心。

在她的世界裡似乎只有兩個詞語:「配不上」和「不夠好」。

但後來,一件小事,卻讓她決定永遠地離開他。

有一次兩人去逛街,她一不小心跌倒了,膝蓋磕在了堅硬的地面上,疼的直掉眼淚,她掙扎著想自己站起來,但是卻失敗了,再次摔倒。

周圍的人都看著,她羞的一臉緋紅,那個時候她只覺得無助之極。

但是那個男生只是站在一旁看著,等待著她可以自己站起來。

那一刻,她說自己恍然醒悟,就像破碎了一場自己編織的美夢。

她說自己後來才明白,那個男生喜歡的只是她一廂情願的卑微,她選擇的也不是愛情,而是一種嵌滿了仰慕的虛榮。

亦舒說,自愛,沉穩,然後愛人。

人這一生,最怕是辜負,最難是深情

我們可以愛一個人到骨子裡,但是也一定要學會去愛自己。

而所謂歲月的靜好,有時也不過就是能有個人,可以知你冷暖,懂你悲歡。

3??

一次上著作選讀的選修課的時候,老師講到了詩人葉芝的愛情。

他驕傲自負,才華絕代,一生之中,絕少有敗筆,但愛情卻成了他唯一失敗的一首詩。

「她佇立窗畔,身旁盛開著一大團蘋果花;她光彩奪目,彷彿自身就是灑滿了陽光的花瓣。」這是葉芝第一次遇到矛徳·崗時的情景。

葉芝第一次跑到革命家面前向她求婚時,革命家回復的卻是「對不起,我不能嫁給你,但是希望能夠和你做朋友」。

1917年葉芝再次向革命家求婚,詩人再次被拒絕。

詩人終有遲暮的時候,去世前幾個月葉芝曾有一次想要邀請她到家中喝茶,或許他只是想再見一見她,邀請信中這樣寫道「我親愛的毛德,我想請你和你的朋友來我這兒喝茶,星期五下午四點半,四點或稍晚些會有車去接你們的。我一直想見你,但--"。

但可惜還是被拒絕。

1939年1月28日病逝於法國的快樂假日旅館,而一直到死,他的愛情也一直沒有得到回復。

席慕容曾說過,我得到了一生的繁華熱鬧,走過了世事的落寞蒼涼,卻只為了和你錯過。

一代才女張愛玲甘願為一個風流成性的男人付出一切,但還是拿出了自己的稿費去資助他,即使他已經南下另娶她人。

金岳霖為愛痴守,明知終是無緣,卻仍然一生未娶。

《神鵰俠侶》里的郭襄,風陵渡口初相遇,一見楊過誤終生。

有多喜歡,就有多幸酸,因為愛的卑微,所以註定愛的慘烈。

沒有人會在乎你是否守候在風雨里,沒有人關心你是否痛徹心扉,沒有人在乎你是否真的開心,或許他們在乎的是你的付出還不是足夠的多。

而那個被愛的人呢?

他似乎擁有了某種不言而喻的優越感,因為足夠驕傲,光芒太烈,靠的越近,越容易遍體鱗傷。

有時候想想,愛情這事真的很極端,要麼一生,要麼陌生;要麼一眼萬年,要麼永不相見。

真正的愛情,的確需要付出和堅守,甚至是卑微和妥協,但就算錯過了所有的獨特,至少也該有一次值得。

4??

阿蘭德波頓曾在著作《愛情筆記》里寫道:如果愛情裡面藏著天堂,那一定是你我平等相愛的模樣

大學的一個同學,當年為了他女朋友而毅然決然放棄考研,然而等她女朋友考上研之後卻和他提出了分手。

那個時候,眼淚再多,也無法彌補彼此之間的差距了,這樣的事情並不是小說里才有的場景,愛情真實的一面也往往會讓很多人猝不及防,淚流滿面。

大學的時候,很喜歡《簡愛》這本書,畢業兩年依然記得那段經典的文字:

「你以為我貧窮、相貌平平就沒有感情嗎?我向你發誓:如果上帝賜予我財富和美貌,我會讓你難於離開我,就像現在我難以離開你一樣。上帝沒有這樣安排,但我們的精神依舊是平等的。」

簡和羅徹斯特的愛情從一開始就註定是不平等的,無論是物質上,還是精神上。

傑克倫敦的成名作《馬丁伊登》裡面,伊登愛上了資產階級的羅絲小姐,伊登曾經為她付出了一切,為她不惜每天只睡五個小時去努力奮鬥,只為了擠進她的那個階級,甚至哪怕只是多見她幾面。

愛情卑微至此,悲劇性的結局自然也就不可避免了。

筆觸至此,不禁讓我想起了格林厄姆格林的一句話:一旦失去了平等,真正的愛情也就名存實亡了。

前兩年大火的電影《夏洛特煩惱》裡面有一個很感動我的場景:夏洛最後成功了,跑車,金錢,別墅,可是他卻失去了最愛自己的人,最後他用一輛跑車換了一車的向日葵。

「有個愛你的人不容易,你怎麼忍心傷她的心?」。

但不知為何,最後遍體鱗傷的卻往往是那個在愛情里卑微如塵,傻傻付出,不計一切的人。

淺喜如蒼狗,深愛如長風,揮別錯的才能與對的相逢,或對,或錯,也許只有確認過眼神,才能知道是否在他眼裡,你的愛可憐到只剩下了卑微。

真正的愛情是彼此成全,而絕非委曲求全,愛一個人也不必為此而失去了自己。

得不到的永遠在躁動,被偏愛的卻都有恃無恐,年輕的時候,別讓自己的愛太卑微,人生雖短,卻也並不都是值得。

一個人若是真正在乎你,便會把你放心上,若未曾深愛,即使你愛遍了那個人以及他的全世界,甚至因此而忘了愛惜自己,你卻依然不會得到他的心。

或許有時愛情就是如此,你越近,那人越遠,你越遠,不料卻轉身遇見。

如果說,擇其所愛,耗盡了一個人的前半生,那麼愛其所擇,便是餘下的歲月了。

餘生不長,最好選一個在乎你的人,他總能輕易便看穿你所有的逞強,用一個擁抱,溫暖你所有未說出口的傷。

就像那首小詩里寫的那樣,「明月裝飾了你的窗子,你裝飾了別人的夢」,在各自的畫卷里,我們或許也都曾是別人眼裡的風景。

所以,永遠不要踮著腳去愛一個人,那樣會很累,也撐不了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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