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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片天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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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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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傑最近總是會想起一個詞「歸屬感」

他記得幾年前沐恩說過,她喜歡G市,聽著公交車上用三種語言播放著到站信息讓她有一種歸屬感…

向傑一直記得這句話,從不聯繫到如今,五年間自己也去過很多次G市,每次也都會坐上公交,找一個靠窗的位置,靜靜的坐著。聽著廣播里播放的到站信息。他的腦子裡總是會聯想出沐恩說出這句話時的畫面。陽光照在她的臉上,那麼溫暖,那麼漂亮。

在最開始的時候,向傑想過,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了,一定會去G市找她,因為愛她,所以,怎麼會讓她到一個沒有歸屬感的城市,而對於向傑而言。有她的地方,才有歸屬感啊…

當然,到現在還是沒有實現

其實時間過的真的很快,這麼一轉眼就五年了…

你一定有男朋友了吧,你愛他嗎?他愛你嗎?你已經成為首席設計師了吧,你還經常一個人去旅行嗎?你去到漠河拍星軌了嗎?你養了一隻布偶貓了嗎?你最愛吃的還會是菠蘿排骨嗎?你還是那麼愛看書,愛看電影嗎?

你還記得我嗎?

可能向傑了解的沐恩並不全面,可他了解的他都記得,記得那麼深刻……

從向傑準備出發去H市工作開始,沐恩就一直陪著他聊天,不知道是因為她知道向傑的緊張簡單的安慰,還是有點喜歡…這個不得而知

在高鐵上,向傑聽著沐恩播放器的歌單,從第一首到最後一首。這一路,似乎沐恩就在身邊,一刻都沒有離開。

到H市的第二天,向傑找到了工作,雖然工資不高,但還算是有點前景吧。他第一時間給沐恩發了語音,分享這個好消息,這個在他看來很重要的消息,那一天,兩個人語音,到後來掛了之後用微信聊天,足足有將近七八個小時。那一天是說的最多的一天,向傑的嘴臉一直都帶著笑。

兩個人的關係在向傑看來和男女朋友差不多,差的就是一句話而已。

「向傑,咱們視頻吧,如果我不能接受你,結果早晚是一樣的」

向傑當晚下了班,急匆匆的跑回宿舍,他很緊張,他知道自己的機會很小,但他想試試,哪怕只有千分之一的機會,他也想把握。

向傑永遠記得視頻時沐恩的眼神和表情,她很失望,向傑看得出來。當然結果並沒有按向傑的期望而進行。

向傑是個不自信的人,可他的心裡卻一直很堅決的認為沐恩是喜歡自己的。哪怕沐恩說,我現在一點也不喜歡你…

這種自信真的莫名其妙。

這一天是他們相識第33天,剛剛過了一個月

向傑對沐恩保證,以後就是朋友,不會再有什麼想法,為的就是把沐恩留住,留住…可能他認為留下了就有機會吧

如今,雖然兩個人用微信聊天,當初的軟體不用了,但他還是會每晚說一句晚安。在動態上。也會表達一些對沐恩的想念。他想讓沐恩看到,他想沐恩會回心轉意的,可是他沒有想到,沐恩更多的是厭惡,反感。

十多天之後,沐恩對向傑說

「我們別聯繫了」

向傑說了很多,甚至有些乞憐,可他不知道越是這樣,沐恩越是反感啊。

他沒想到這次沐恩這麼果斷,這麼決絕,真的就沒有了聯繫。

那天他們相識49天。似乎所有修成正果的都在這一天,而向傑,卻如同到了地獄

那之後,向傑給沐恩發過消息,結果只有兩種,不回復,或者語氣冷冰冰。

向傑一直不理解,為什麼她對自己的喜歡會因為顏值而絲毫不剩…

他沒有怪過沐恩,有的只有自責。為什麼自己不夠完美……

他記得五月的天很藍,陽光很刺眼,讓人忍不住用手去遮擋,但是於事無補。

那一天,向傑體會到了心碎,體會到了悲傷逆流成河…

向傑翻著手機,五年里他換了幾個手機,可他和沐恩的聊天記錄他還留著,她的照片依然是在他手機最顯眼的位置。

雖然自那天之後兩個人很少聯繫,到向傑一直牽掛著這個到如今也未曾見過面卻深深的扎進他心裡的人。

人多時候他自己也會想,為什麼自己那麼喜歡她。沒有答案,就是這麼恰到好處。她不是美女,她沒有多麼多麼完美,向傑自己也沒有多麼多麼不堪,只是恰到好處,她就是向傑喜歡的模樣。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真的就是這樣吧

向傑看著手機里沐恩的照片,猛然起身,他想做什麼…

他呆立了一會,然後拿出手機定了去S市的車票,當晚就走。他只是覺得,他應該再去S市看看

向傑到了S市,簡單的在酒店洗漱了一下,馬上出來了。

這裡他也有五年沒來過了,上次之後,他沒在來過這裡。他走著五年前自己走過的路,那些古樹,那條古街,街邊的小吃,好像都沒有變。還有那家自己買明信片的店依舊如初。

最後他還是來到了S大學,他沒有從正門進,可能是執念吧…

他還是像當年一樣,翻過了柵欄。

這時正當黃昏,遠處的天邊又出現了沐恩照片里的紅色,那麼美麗,那麼炙熱。

向傑覺得這一切都是那麼對,拍了張照片然後在那個五年間自己說著晚安的軟體里說

「你看到了嗎?那片天又紅了,你還記得嗎?」

他相信沐恩會看到,他相信她喜歡他

向傑拿著手機,獃獃的看著,他期待著,期待著一條評論……

後記

其實不算什麼後記,一篇這麼爛的小說也配不上後記這個結構,只是想再說幾句話而已。

這篇小說很爛,寫到一半的時候已經寫不下去了。中間斷了幾天,不是忙,而是不忍去想。突然很佩服那些作家,不是因為他們文筆多出彩,不是因為他們的想像力多豐富寫出那麼多有趣的故事,而是因為,他們敢於去觸碰記憶。

寫故事的人,一定是個有故事的人。無論這個故事是不是杜撰,它都有你內心的影子。

而我這篇小說,他是我全部的影子。

我知道看這個的人幾乎沒有,所以我才敢寫出這樣的話。

一邊寫著,一邊回憶著,那種滋味真的痛苦,所以故事一半之後我都是草草了事。寫的像流水帳一般。但這也算是我內心動態的一種體現吧。

看到過一句話說「我會嫁給兩種人,一種是無所不能的超級英雄,我打心裡崇拜他。另一種是他只在我面前又蠢又傻,愛我愛到無法自拔的人」

我想我是第二種人,不過在你眼裡多了些卑微。

如果我是那個只在你面前又蠢又傻,愛你愛到無法自拔的人,你會愛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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